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按揭购买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租房自住: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离休、退休: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出境定居: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全部5个回答>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33****1821 | 2013-10-23 14: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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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370
公积金每年可以取一次,用于购房,租房,装修等。需要你电话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自己的账户里面一共有多少钱。**简单便捷的方式就是开房租发票,提供合同,5.5%的税。将合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公司相关部门。**快三天就能到账,直接把钱打到公积金账户里面。
查看全文↓ 2013-10-23 14:26:00 -
135****7922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查看全文↓ 2013-10-23 14:25:42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
135****0350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查看全文↓ 2013-10-23 14:25:15
(1)贷款**提取:
①购房合同、
②地税监制**款收据。 其中,职工购买杭州市(含滨江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款的,可凭购房合同办理,由中心开具转帐支票给售房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
①购房合同、
②借款担保合同、
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其中,还款凭证(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3)贷款还清提取:
①购房合同、
②借款担保合同、
③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金额、还款本息额、还清金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
②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由其他中心开具;在市中心缴存的不需提供)。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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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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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购房,提取呼市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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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取提供的资料: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有效期限一年)。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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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每年可以取一次,用于购房,租房,装修等。需要你电话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自己的账户里面一共有多少钱。**简单便捷的方式就是开房租发票,提供合同,5.5%的税。将合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公司相关部门。**快三天就能到账,直接把钱打到公积金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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