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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在南宁一家公司工作了好多年,公积金也交了很多年,**近想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啊

131****1328 | 2013-10-25 14:58:31

已有5个回答

  • 133****3740

    以下提取的手续供参考:1:购房2:大修房屋达到一定的数目后,当此房必需是影响居住的情况下3:装修超过一定数目后。2、3两种要从居委会开证明,到街道盖章,然后到单位去找会计协助办理 第二个问题,以后买房子后提取情况:买房后,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

    查看全文↓ 2013-10-25 15:01:44
  • 145****1994

    程序如下:
    (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公积金每年可以提有房产证的:A:本人姓名――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B:配偶姓名――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无房产证的:现在只要提供一份租房合同表示你现在租房支出比较大,然后带上你的身份证什么的就能提取出来,各地具体的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下你的公积金是那个银行的,咨询他们提取时需要的资料。

    查看全文↓ 2013-10-25 15:01:12
  • 154****3365

    这得要看房产证上面有没有你的名字,也就是说你是不是房子的共有人,如果你是,那么你就可以提取,如果你不是共有人,就肯定是不能提取的。

    查看全文↓ 2013-10-25 15:00:39
  • 144****6465

    共有6类人群符合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一是购买单位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者;二是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者;三是购买二手房者;四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者(须自行还贷款满一年以上);五是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者;六是大修自住住房者(大修条件: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对于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人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由单位进行初审,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之后,南宁住房管理中心将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受理,并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3-10-25 14:59:56
  • 155****903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查看全文↓ 2013-10-25 14: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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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查询,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全部5个回答>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全部3个回答>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全部3个回答>
  • 1、提取额度: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款) 。

    全部5个回答>
  • 职工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职工购房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在放贷后,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结清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同时职工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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