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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是什么时候啊,多长时间为一周期啊?可以申请提前提取吗?

157****3077 | 2013-11-06 11:10:59

已有4个回答

  • 155****7803

    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查看全文↓ 2013-11-06 11:13:55
  • 153****7613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3-11-06 11:13:12
  • 146****8565

    根据柳房改(1997)2号文,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的单位职工,由于离职、辞职或者除名等原因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职工,在未与其他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他们名下的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由原单位转移至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封存户,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若职工二年内与新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关系,则由新单位持有关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由新单位负责汇缴和管理。
    若二年内职工未与任何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则代管期满后该职工可持身份证、转移通知书第三联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科办理其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支取手续。
    集中代管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满两年后需要提取时,由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三联;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本人的工行或建行实名制存折或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一科办理全额提取手续。管理中心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其本人存折内。集中代管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只能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办理人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注明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等)。

    查看全文↓ 2013-11-06 11:12:01
  • 133****1764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提交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支取原因 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购房 商品房 房屋产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及**款票据 一年内提出申请,一次性提取购、建、大修住房当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  二手房 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契税票  房改房 《产权评估报告书》或房屋产权证  建房 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施工合同  大修房 危房鉴定书、大修合同书、房屋产权证  离退休 离退休证明 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销户  调离本市、 工作调动的相关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关于迁出本市或  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证明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合同 残疾证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个人购房贷款合同(提前还贷的须提交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凭证) 每年可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直至还清贷款,但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年度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房租支付提取 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缴租记录本职工收入情况单位证明 每年可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年度支付房租总额  说明: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均需《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单》各一式两份,其他以上相关证明资料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2、若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的配偶名义签署、登记的,须提供结婚证明;  
    3、因与银行业务结算原因,每月末3个工作日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销户)业务;  
    4、为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安全,提取(销户)业务原则上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如专管员因故不能办理,只能由职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到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不得由他人办理。

    查看全文↓ 2013-11-06 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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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公积金网上应该提取不了,但可在网上预约。首先登录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选租房提取,然后在在选哪个区哪个银行几点。提示:你如果是第一次提取的话得先激活(激活到发卡银行的哪个银行都行比如说招行一定得去招行)然后预约的时候一定要选发卡银行的指定提取点要不然不行。第二次取就不用了 在中行,招行,建行都行,预约时间在星期一到五,预约OK后到你预约的银行办理提取只能提取你交的那部分也就是5%,厂里交的那样5%不能取,注意一定要在预约的时间里去要不然过期不候的。如果你想把厂里的那部分也取出来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你辞工以后不打算在深圳呆了,让厂里出转社保的证明拿着证明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以后,在预约的时候选销户提取,在去取公积金厂里的那部分就可以取了。你说你不好预约那就要你早上9点以后在网上不停的刷新了。 还有2点提取时要的证件社保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复印到一张纸上。如果你不是离开深圳只是想租房提取在办理提取时填写一个网上提取协议那以后你在取就不用在跑到银行去了,在网上直接可以提到,明白吗?希望能帮到你!

    全部2个回答>
  •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部4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是满足条件就可以提取,但是各地对提取时间有要求,详细的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分为按年、按季度、按月等不同提取方式,提取时间如下:《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3个回答>
  • 未来公积金不需要通过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今年底,个人可直接通过手机提取公积金。5月中旬起可手机查询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系统升级暂停有关业务办理的公告》,4月23日0时至5月9日24时,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系统升级。升级期间暂停办理部分业务,具体可登录该中心官网查询。

    全部3个回答>
  • 一、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是要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要求和条件的才可以办理。至于提取时间是要依据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的。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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