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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什么证明材料啊?父母终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希望能在近期提取,不知道要不要什么证明材料?

136****7833 | 2013-11-10 22:03:12

已有4个回答

  • 154****4892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查看全文↓ 2013-11-10 22:04:59
  • 134****1044

    如果是本地的离职两年后可以提取,外地务工者离职后拿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就可以提取

    查看全文↓ 2013-11-10 22:04:41
  • 148****7728

    很多购房者都不了解南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及流程。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前提条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3-11-10 22:04:08
  • 144****9897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查看全文↓ 2013-11-10 22:03:40
南充买房交流群-55群(437)

相关问题

  • 第四章 提取凭证第十三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凭证。第十四条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第十五条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下列凭证:(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二)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三)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四)职工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第十七条 职工离休的,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职工退休的,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职证及复印件。第十八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和天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复印件。第十九条 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第二十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每份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第二十一条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供《天津市**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复印件。第二十二条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出境定居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没办法提取的,可以联系 (I..3..3)~(3..8..6)~(2... 3)..(四…伍....①),长期办理,正规手续,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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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所需要的材料如下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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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所需要的材料如下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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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1、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所在楼盘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专用收据。购房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2、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期房的,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专用收据。购房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后一次缴款发票或专用收据不超过3个月也可以办理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后一次缴款额;3、个人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房产证的有效时限为:办理房产证前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4、直系亲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所购住房相应资料、与购房人关系证明;5、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房产管理等部门的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工程预(决)算书、支出清单;翻建的提供房产证;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大修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支出费用清单;7、在农村购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配偶农业户口证明,结婚证、农村宅基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城镇自住住房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协议(合同)和收据、自建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实际支出费用的收据或发票;8、在农村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配偶农业户口证明、结婚证、农村宅基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城镇自住住房证明、房屋原造价及大修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大修支出费用的收据或发票;9、单位集资购、建住房和城中村改造购房的,暂时无法取得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提供政府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购房协议和预交房款收据,由单位集中(城中村改造的除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10、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11、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属以下四种情况的可以提取:①在东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的职工在户籍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购房资料;②配偶在外地工作,在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关系证明或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③子女在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提取人子女户口簿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④父母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提取人、购房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二)支付房租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的,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工作地无房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房屋租金发票。(三)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离退休职工,提供组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或职工离退休审批表。(四)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1、工作调出本市的职工,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令;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文件、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3、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4、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市户籍职工,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外地户籍证明;5、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提供劳动部门发放的《失业证》,失业时间按《失业证》确定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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