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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公积金转移手续是怎么样的,有哪些要注意的啊?

131****9794 | 2013-11-14 09:27:19

已有4个回答

  • 133****1487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单位账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公积金余额申请支取(转移)金额因 原因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请将其转入收款人:账 号:开户行: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单位意见:(盖章)年 月 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办人意见:签名:年 月 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人意见:签名:年 月 日证明材料粘贴处:注:
    1、此表一式二份,归集支取科、财务科各一份。
    2、收款人、开户人、账号由申请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2013-11-14 09:30:01
  • 145****3992

    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规范填写《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2、带齐所需提供的资料报住房公积金业务员审核;
    3、住房公积金业务员审核无误后报科长(管理部主任)、领导审批;
    4、审批同意后由住房公积金业务员于周一至周四每天上午办理支取业务。
    5、办理后由财务人员负责统一转账(3-5个工作日到账)。

    查看全文↓ 2013-11-14 09:29:25
  • 158****2514

    申请提取、转移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必备资料: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⑵ 申请人身份证(夫妻双方提取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⑶ 申请人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如没有办理公积金龙卡,提供本人工行(或中行、建行)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银联卡;
    (二)不同情况提取需提供下面相关的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⑴ 购商品房: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收据及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提取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内);⑵ 购二手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契证(提取期限为办证日期两年内);⑶ 个人自建住房: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⑷ 单位团购房: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单位与开发商的团购协议、集资人员名单、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原则上要求单位统一办理);⑸ 大修住房:自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C级以上)、修房合同及预算、付款收据或发票;⑹ 离休、退休:离休、退休证或已批准的离、退休审批表;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县级(含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文件;⑻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一年内未重新再就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买断安置协议书、下岗证、再就业培训证)⑼ 非本市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 (民营、外资、合资等企业提供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⑽ 出国定居: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⑾ 调出本市:工作调动介绍信;⑿ 偿还自购住房贷款本息:A、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月供:购房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上一年度偿还贷款本息的流水明细及银行盖章的贷款余额单。备注:每满一年可提取一次。以后每年还贷提取时,提供上年度办理支取返还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条》回执、银行打印的上一年度偿还贷款本息的流水明细及银行盖章的贷款余额单;B、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购房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及贷款结清证明(须在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办理);C、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还款凭证及贷款结清证明(须在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办理);⒀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单或火化证)、合法继承人或法定遗赠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或遗嘱、遗产分配公证书、合法继承人或法定遗赠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合法继承人或法定遗赠人的身份证、提供职工所在单位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转入职工单位账户,合法继承人或法定遗赠人再到单位领取);⒁ 其他提取:A、无自住住房的低保对象合法租住住房的:提供低保证、规范的租房协议;B、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供由单位、社区(街道)出具的证明或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发票;C、被法院判实刑的:提供法院判决书和职工所在单位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转入职工单位账户,个人再到单位领取)。⒂本市内调动: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单位证明(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入新单位公积金账户内)。

    查看全文↓ 2013-11-14 09:29:11
  • 139****0264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二)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看全文↓ 2013-11-14 09: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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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你的公积金是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每人都有一个帐户。你可以到原单位开一张住房公积金转移书,让原单位盖预留印鉴章。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就可以的!《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职工调动工作,原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十二、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账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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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转移人员转移前后所在单位承办会计在“单位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上填写相关人员变动情况,并送报至“中心”9号窗口;(注意:为避免转移人员转移后在原单位仍有住房公积金缴交,变更清册的报送时间为转移人员在原单位停止缴交公积金和在现单位开始缴交公积金时)2、转移人本人或单位承办会计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号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正确填写转移人姓名、转入、转出单位名称,转出单位盖单位公章。“中心”核算人员在确认转移单位已报送变更清册、转移人在原单位状态为封存(停止缴纳)时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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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询问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部3个回答>
  • 花点钱找中介一切搞定,省时又省力。。。

    全部4个回答>
  •   1.本地转移  ①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任职证明原件(若职工存在多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在某单位正常缴存且其他账户需转移到正常缴存单位账户下的,则无需提供);  ②《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③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2012年7月1日起上述两个表格合并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下同);  ④ 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办理50人或以上职工的本地转移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注:职工个人信息完全相符,且能提供原单位已注销或两年以上没有工商年审及新单位接收证明的,由职工个人书面申请、填写转移表格后,可直接为其办理将账户从原单位直接转移到新单位的手续;个人信息不相符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2.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  ①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的,需提供异地或广铁分中心提供的职工缴存证明(注明异地中心和转出职工的联系电话),申请转至集中封存户的,不需要提供;  ②《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③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④ 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为50个或以上职工办理转出到集中封存户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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