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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下载吉林可以代办公积金提取吗?麻烦知道的朋友告诉我一下啊

158****8441 | 2013-11-14 14:45:42

已有4个回答

  • 153****1966

    没有代办费用!!!只是你给担保公司缴付担保费!
    你所提供的手续是在开发商那里领取申请表和借款合同.
    上面有明确的地方让你贴附各项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款凭证等等!
    以上的问题都不难,**主要是你要核实你的公积金账户缴存是否正常!!!
    以免影响你的公积金办理正常进行!!!

    查看全文↓ 2013-11-14 16:33:33
  • 141****2872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详解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有关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的;
    (二)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但须征得被提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除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还应根据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应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配租通知》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2、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应提供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3、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应根据不同的就业状况提供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上述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提供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对于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应提供当年度的纳税凭证;
    (3)对于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应提供其户口所在街道出具的职工家庭收入证明。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和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出具的同意提取确认书。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以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第四条 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可每半年一次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凭审核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和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条 提取金额以职工当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存储余额按十元倍数取整(账户保留十元以下)。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职工,每月可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部分;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每月可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每月**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 受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申报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和审核。
    申请人有义务事实提供并应接受受理机构的相关调查、核对和审核。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查看全文↓ 2013-11-14 16:33:08
  • 152****8808

    不用公证!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


      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取的手续: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


      提取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查看全文↓ 2013-11-14 16:32:36
  • 157****6363

    您好,在您符合提取条件的前提下,若本人不能到场,可由其配偶代领,需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或结婚证,若本人及配偶都不能到场,可委托其他人代办,需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其他手续正常。

    查看全文↓ 2013-11-14 16: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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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有专门的表格格式,可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到公积金网站下载并填写,一般是工作单位,姓名及提取原因等,然后由单位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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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90平米以下,**可以是20%。商贷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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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条件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3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4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材料8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9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10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1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12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1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14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15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1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限制1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2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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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是都可以的,但是具体的城市规定可能会有部分出入,比如湖北武汉来说,有人的公积金是缴纳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有些是在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武汉来说这俩种豆可以在武汉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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