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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打算在清远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吗?

145****9531 | 2013-11-15 21:08:57

已有3个回答

  • 147****7575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福利性长期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一定数量的住房公积金,建立起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基金渠道。
    因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查看全文↓ 2013-11-15 21:10:26
  • 144****2253

    要求  申请人已支付所购首套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第二套房60%以上的首期付款。申请人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论贷款还清与否,一律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含共同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符合国家、释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查看全文↓ 2013-11-15 21:10:12
  • 154****9730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开户缴存者须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外地调入职工将原缴存公积金转入本市,视为正常缴存);  
    (三)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贷款用途必需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置的住房应当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价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二手房房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七)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八)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  
    (九)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无论还清与否,一律暂停办理用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十)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含共同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

    查看全文↓ 2013-11-15 21: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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