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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小产权房**新消息有哪些?**好能尽量齐全些,麻烦大家找找啦!

131****9585 | 2013-11-23 08:27:44

已有5个回答

  • 142****3553

    温州市近日发布了《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自10月1日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12类农村产权,将可以通过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为此,温州市专门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管委会,负责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温州的暂行办法,因涉及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产权等关键词而引起广泛关注。根据温州市政府的解读,农房交易只限于本村居民之间进行,农房可以在县域内抵押贷款,涉及处置不良抵押的农房,可在县域范围内置换交易。
    换句话说,城里人想到农村买小产权房依然没有法规的支持。

    查看全文↓ 2013-11-23 08:37:20
  • 154****6148

    2013年小产权房**新政策:多数小产权房转正将成为现实。那么小产权房什么意思?其实,小产权房并不是什么严格的法律概念,是大众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近年来小产权房品类繁多,毛坯房、精装房,小房子、大别墅里似乎都可以找到小产权房的身影。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完善,所以在价格上比较低,很多人就是看中了这个优点。在国家准备清理小产权房的时候,小产权房转正应该算是一个利好消息。来自小产权房**新政策,国家发改委正积极地促使小产权房转正工作。持续攀升的房价无意是滋生小产权房生长的土壤。城市房价高得让很多人难以接受,于是小产权房便成为一些人的选择。那么小产权房为什么这么便宜呢?原因有三点:小产权房没有购地成本,没有各种税费,没有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制产生的腐败成本。
    光有生长的土壤,小产权房就能这样蓬勃发展吗?看小产权房**新政策,思考小产权房发展飞原因,地方政府的监控不力助长了小产权房的飞速发展,大量的市场需求为其提供了发展的空间,新农村建设又为小产权房提供了便利条件,真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
    面对居民住房需求,面对小产权房种种乱象,政府不会让小产权房一直问题下去。小产权房的问题已经存在,要进行合理的疏导,不能一味地去打压。小产权房**新政策,发改委将进行小产权房转正工作,为小产权房签发房产证,在未来几年时间完成小产权房的各项征收签证工作。

    查看全文↓ 2013-11-23 08:36:38
  • 155****7344

    董文立:我国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农房不可以交易(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总经理)在这里头,我关注到目前全国媒体的一个概念,就说温州农房可上市交易。
    从我所了解到的,目前国内的法律当中是没有禁止或者说没有明文规定农房是不可以交易的,更多的一个概念就是因为农房是建立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在土地法当中,说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我们也很详细地了解了土地法的有关规定。它里头规定了,农民的基地所有使用权不得出让,这里是一个分号,转让或者是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事实上,土地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农业用地,但宅基地本身就是建设用地。之前,温州的中院出台了一个飞进农村金融改革的二十条,当中就很明确的为农房做了一个司法上面的解释,或者说是保障。
    就是说,凡是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上的转让,它是严格按照法律关于合乎效率的规定执行,是不轻易宣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
    张鸿:如果小产权房能上市交易 供应量将大大增加(《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为什么城里人愿意乐观地解读这样的政策?他就觉得,如果让农民的土地都上市交易,如果让那些小产权房能卖的话,那供应量多大呀!
    所以如果土地政策一旦有突破,比如说温州如果有突破,大家当然希望突破。如果不光是农民买,城里人也可以买的话,多好啊!如果这一旦突破,它其实意味着整个小产权房在某种程度上面临着合法的趋势。当然未来一定要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今天我们面临法律的障碍,所以我们今天其实希望盼着温州的突破。其实我们等的是什么呢?就在法律还没有完全突破的二元制的土地两种性质的情况下,我们盼望着一个小港村的出现。
    如果说它的突破在法律的限制之内,然后我们又看到了未来解决的一个趋势,那该多好!我觉得这是城里人乐观误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基础。聂梅生:如果地价不能平抑 房价是下不来的(《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我觉得应该能够看得到未来的方向,毕竟中国的城镇化**终的目标,还是要解决城市和农村二元经济的问题。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那么中国下一步发展的障碍、瓶颈就在这个地方。在城镇化过程当中,土地和户籍的问题是两个拦路虎,一定要解决。我们现在看到的所有的文件的前面,包括温州这个,都有一个依法,依的这个法也是人定的,那么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经济发展目标,实际上这一块儿应该重新考量的。
    也就是说我们叫做改革,就扯到经济体制改革和整个社会下一步的改革问题。如果这个改革问题的突破,那么**后就是体现依法的法,依一个新的法,一个改革以后的法。房价当中两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地根、银根。关于银根,**近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已经非常大了,尤其是上海这些金融实验区的出现,很多原来的依法都变成暂时不依那个法了。
    温州这个事情是一个小小的开始,地根和银根的问题,银根应该是先走一步,而地根是可期待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房价是解决不了的。因为它**重要的这两个制约条件,就是地根和银根,如果土地价格永远招牌挂的飞涨,又没有新的供应出来,如果土地不能平抑,房价是下不来的。
    我觉得温州这件事总是要变的,因为比如重庆、成都,还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做试点。据我了解,很多地方在城镇化的问题上,都提到要解决农村和城市二元制的问题,土地问题要解决,所以我想温州这件事情是应运而生的。

    查看全文↓ 2013-11-23 08:35:39
  • 136****0051

    聂梅生:温州的新政策走出了市场化的第一步(《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我觉得温州这件事情意义很重大,首先在农村建立了产权交易的机构,有序的这一个平台。
    比如城里边的二手房交易,它也是二手房的机构进行的,所以有了很多的连锁店,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大型的企业来做这个事,所以我觉得这就是市场化的第一步。
    市场化必须有一个主体,也就说要有企业来进行交易。那么这种机构的成立使农村的这块产权交易的平台建立起来以后,使这块盘活,而不是个体对个体的交易,是通过一个交易平台或者机构进行交易。
    我想这个意义远远大于它到底交易了什么,以及在什么样的法律框架之下交易。我觉得它的意义就是这一小步,因这个政策出台的时点很重要。正好是在三中全会马上要召开之前,同时整个中国的城镇化需要破局,房地产下一步的长效的调控需要破局,这里面都牵扯到农村的产权的问题,土地的、农村的建设用地怎么能够和城里的这一部分?国家的建设用地能不能做到像十六大、十八大都提到过的同地、同权、同价?这是一个长远的目标。
    但是目标你必须一步一步地走,走出了这一步,能够在交易平台上来进行产权交易,使它能够有价值,形成了一定的市场。
    这个价值它形成了一小块的市场,哪怕这块市场还是在现有框架下,在村里面交易,但毕竟它形成了一个市场。市场化的机制是会逐渐发展的,所以随着第一步如果成功了,会总结经验、会推广。如果这里存在什么问题,比如关于土地证等等疑难问题,会对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很有效的一些建议,使之能够继续向前走。
    张鸿:温州的新政策在法律上并没有突破(《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我觉得这个事儿本来是一个农村的事儿,但是被我们城里人乐观地解读了。
    其实在我看来,它的突破意义并没有那么大。第一,这种农村产权交易所在中国已经不是第一家了,2008年的时候成都就有了。2009年,武汉有了,湖北的鄂州有了,2010年,杭州、北京有了。这些交易中心交易的东西基本上就是这些,决大多数也都有农村房屋的交易,这个是城里人**看重的。但温州写得非常明确,说依法可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就是说在法律上其实是没有突破的。我们一直说城乡二元制,土地是二元的,就是城乡之间的墙没有。现在就是说县域内不叫交易,比如说一个农民拿自己的房屋在银行做了抵押,然后他还不起了,这个房屋就归银行了,银行要把它拍卖掉。
    那不光是本村的人可以参加,全县里的农民可以参与它的处置。这个政策在2007年的时候,温州市的国土部门和法院就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说这个县域内的农民就可以参与。

    查看全文↓ 2013-11-23 08:35:19
  • 133****8768

    近日,温州发布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12类的农村产权,将可以进行交易。
    那么,农村是不是将来可以盖商品房了?而就在昨天,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数据,一百个城市新房均价连续15 个月环比上涨。
    那么,土地市场的新动向,是否会对城市的房价带来新变数?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沈竹和特约评论员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聂梅生、著名财经评论张鸿共同评论。
    新政是水,温州成为农村产权交易的聚焦点。房价新数据出炉,一百个城市新房均价15个月环比上涨。农村土地城市商品房,新动向引发哪些新猜想?温州市近日发布了《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自10月1日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12类农村产权,将可以通过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为此,温州市专门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管委会,负责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温州的暂行办法,因涉及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产权等关键词而引起广泛关注。根据温州市政府的解读,农房交易只限于本村居民之间进行,农房可以在县域内抵押贷款,涉及处置不良抵押的农房,可在县域范围内置换交易。
    换句话说,城里人想到农村买小产权房依然没有法规的支持。邹挺骞(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农房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流转,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不能)。
    比如说,城市居民去买农民房,在现有政策范围内,是有障碍的。

    查看全文↓ 2013-11-23 08: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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