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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156****6659 | 2014-01-17 14:24:30

已有5个回答

  • 151****2064

    商品房面积的误差在3%以内,购房者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可以根据合同上约定的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多退少补。
    如果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建议购房者收房时可以自己测量一下面积,或者找一些专业机构测量。万一出现问题商品房面积差开发商不认账,及时咨询律师,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我国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的时候,对于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果合同中买卖双方做出了约定,应当优先适用合同的约定,为防止纠纷,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商品房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是**好的方法。
    购房人在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商品房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

    查看全文↓ 2014-01-20 09:08:13
  • 148****9351

    答:《**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并无强制性规定,要求开发商一定要按照第2条的规定来签署合同,因此,张先生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予以解决。
    关于定金的问题,要看张先生交付定金时是否签订了定金合同,如有,则看对退费的约定是什么;如没有签订定金合同,则张先生的退费理由是合理要求的,可以全额退回定金。能,误差超过3%您有权不履行合同,并不会违约按照国家商品房买卖合同法上规定,有个面积正负3%误差比.您首先要看清他们给您的合同是否是正规买卖合同,并查看他们的合法销售证件,如预售证,施工证明等五证件.如果都齐全,合同也合法,您再到当地房产权威部门也就是房产局去看一下此房是否以网上备案,手续是否合法.如果这些都没问题,您就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按第二条签合同.因为这项条款是国家部门直接下达和在合同法上规定的,开发商必需执行,除非开发商有什么内部情况,或者客户本身有什么特别要求.您可以上网下载商品房买卖合同法的条例拿给开发商看,再不行您就可以直接投递到当的的房产部门,要求房产部门强制开发商执行,再不行您就不签合同,先放一放,等到到**后.再再不行就只好退房了,要求开发商赔偿.因为到了这个份上,开发商仍然不同意,可能90%他们的房子就真的有什么问题了,劝您还是考虑好,再签合同房地产销售人员

    查看全文↓ 2014-01-19 21:53:20
  • 138****7740

    如果面积误差在2%以内的,(多出)可向开发商补差价购买比合同多出部分,(少于)可要求发展商退还少于合同部分面积房款;如果面积误差超过2%,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作废购房合同,退回所有房款。

    查看全文↓ 2014-01-18 14:40:54
  • 147****1047

    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所以你退不了。至于补多少要看总面积来定,如果产权面积超过一百平方开发商这样处理是合理的。

    查看全文↓ 2014-01-18 09:16:12
  • 157****5689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房屋面积有误差的问题目前国家对于面积的误差规定如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的计算方式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陈小姐可以依此公式来试算一下,自己补差价的面积有没有超3%的范围。虽然有上述规定,还是建议购房人依据所购房屋的性质和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开发商约定好解决面积误差的具体办法,**好将出现误差的情况和解决的办法约定得比司法解释更为细化。

    查看全文↓ 2014-01-17 14:45:14

相关问题

  • 在房屋销售过程中,有发现房地产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现象,经有关部门测量,确认房屋面积存在误差的怎么办?看看以下内容吧。 一、商品房面积差怎样计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1、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 2、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这样既可以达到维护合同效力的目的,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又可以**大限度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对双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同等的保护。 但如果预购方无力再支付超出约定面积的房款,则应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如果预购方坚持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该解除合同。 3、合同中有“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计算”的条款,则应看竣工后面积改变的大小是否在一般建筑面积应有的误差范围之内。因为这一条款的真实意思是允许预售方修建房屋的面积在建筑行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与约定面积有一定的差异,但并不是允许房屋面积可以不加限制的任意扩大。 如果增加的面积是在正常的误差范围内,预购方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应支付增加面积的款项;如果增加的面积超过正常误差,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 二、商品房合同套内面积与实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办 1、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 因为《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1)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2)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3)房屋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然后再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商品房面积的误差在3%以内,购房者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可以根据合同上约定的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多退少补。如果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也可以选择不退房。 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 雨季来临了吗:你好! 你应该补差价!仲裁的话,你肯定败诉! 1、根据合同,应该补; 2、即使不按合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是应该补的。建议你看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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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处理办法的,按照约定处理。其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你应该拿判决书直接去银行,照道理是不会算你贷款的!因为钱是开发商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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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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