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住房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

155****0587 | 2014-02-17 18:40:15

已有11个回答

  • 158****3061

    不会的商品房都是经过当地权威部门检验合格才许可上市交易的,

    查看全文↓ 2014-02-20 15:19:06
  • 133****0538

    找物业,看物业能否维修,实在不行找开发商,也许是装修问题

    查看全文↓ 2014-02-20 14:52:17
  • 151****8302

    你已经跟物业协商过那么多次了,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打3.15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打媒体过来暴光一下, 然后处理起来就会快一点。你交的住房公积金还存在银行,住房公积金暂时还不能用做贷款。现在政府正出台一些公积金的细则。详细情况你可以关注新闻。

    查看全文↓ 2014-02-20 13:05:49
  • 148****0334

    去住建局投诉

    查看全文↓ 2014-02-19 19:34:19
  • 144****1320

    您先找物业看能不能修复,如果很严重不能修复,看能不能找到开发商

    查看全文↓ 2014-02-19 12:22:13
  • 135****8029

    你的住房公积金以后还是可以根据国家的准确方案使用的, 至于你之前提到的问题,你可以打315消费协会来处理, 总之你是在理的,

    查看全文↓ 2014-02-19 09:12:50
  • 157****4451

    房屋的质保期,各个部位是不同的。
    象你说的这个,应该是你自己负责维修

    查看全文↓ 2014-02-18 20:23:00
  • 153****4437

    你的住房公积金以后还是可以根据国家的准确方案使用的, 至于你之前提到的问题,你可以打315消费协会来处理, 总之你是在理的,

    查看全文↓ 2014-02-18 18:22:11
  • 132****3211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首先解释您关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咋办的疑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墙体歪斜等质量瑕疵时,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退房条款,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购房者认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如果选择不退房购房者可与开发商谈判要求维修,然后重新验收。如果不是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没有严重到不能正常居住的程度,购房者不能要求退房,但可以让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自己维修让开发商承担费用。
    对于质量瑕疵造成的损失,业主可请质量监督部门对原因和损失数额做出鉴定,作为支持赔偿的证据。 再来回答您的第二个疑问,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解决?首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问题,肯定是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要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要对购房者负责,但是购房者不可能直接找到施工方承担责任,那么就要找开发商,但是入住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交集就很少了,一般都是通过物业进行。
    所以您找物业负责维修肯定是没问题的,渗水肯定是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该由物业联系开发商维修,因为物业有义务协助您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查看全文↓ 2014-02-18 13:10:58
  • 138****8338

    如果遇到小的质量问题,入住前可以让发展商或物业及时补修,入住后找物业公司。

    查看全文↓ 2014-02-17 22:51:50
  • 137****6073

    你已经跟物业协商过那么多次了,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打3.15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打媒体过来暴光一下, 然后处理起来就会快一点。你交的住房公积金还存在银行,住房公积金暂时还不能用做贷款。现在**正出台一些公积金的细则。详细情况你可以关注新闻。

    查看全文↓ 2014-02-17 19:06:50

相关问题

  • 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全部5个回答>
  • 第一、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期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所以地基和主体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第二、房屋其他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是房屋专有部分,则由业主自行维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或业主大会审核同意使用。

    全部5个回答>
  •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相关案例:今年9月,刘小姐终于把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可入住后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发现该幢楼内1楼变电站发生的噪音,使全家夜间无法入睡,刘小姐觉得噪音严重影响居住及身心健康,先后与开发商、物业、消协沟通,虽经调解但无结果。于是她委托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测试,测定结果为噪音确已超标。遂起诉,要求终止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他人正常居住使用。现因大楼内建有变电站致房屋噪音超标,且难以改善,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支持刘小姐退房。

    全部3个回答>
  •  (1)如果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那么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问题严重,还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2)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3)如果是房屋存在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否则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全部4个回答>
  • 拿着购房合同去找开发商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