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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在法律上有买卖权吗?

146****6292 | 2014-02-20 16:24:47

已有5个回答

  • 136****0450

    农村房屋并不是只有房屋使用权,符合条件的房屋是有所有权。国家征收土地的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12:34
  • 132****8203

    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涉及到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持谨慎的态度对待。
    二、由于农村房屋买卖均牵扯到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而宅基地的性质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是农村集体分配给集体成员(即农户)无偿建房使用,体现了农户享受的社会福利。
    三、农房的买卖,实质上也同时转让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一户农户只能享受一处宅基地,且本集体之外的人员是不能够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也即本集体之外的人不能购买农房。如果是本集体之外的成员购买农房,法院一般倾向于认定无效。
    四、如果买卖双方都是本集体之内的成员,这种买卖会导致一户农户拥有二处宅基地,对这种情况,法院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认定行为的效力。
    五、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查看全文↓ 2014-02-22 14:26:53
  • 141****2654

    法院判决房屋双证归男方所有,男方单方面与买方进行房屋买卖在法律上有效,是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啊

    查看全文↓ 2014-02-22 09:38:17
  • 137****9243

    只要你有房产证就可以买卖啊!没有的话不可以!土地也是不可以买卖的,一定要建好的房!很多人想专卖地皮,抓住法律的漏洞,只是在地上象征性的垒几块砖,打通规划局的关系,就可以拿到房产证,然后进行交易!

    查看全文↓ 2014-02-21 16:22:27
  • 148****9597

    能交易的房子是只有拿到产权证才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4-02-20 16:53:36

相关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总之,农村的房屋买卖必须慎重,对于并非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诉诸法院,法院将可能认定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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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主要看各省制定的规定。一般要求土地审批资料(就是村里安排的屋基情况,国土部门办理的土地登记表之类的)和建筑设计方案(找个设计单位画一个房子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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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双方规定咯,这个要双方协商好的,无问题的,其实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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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出典是“房不计租、钱不计息”的互利、有偿法律关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占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纳租金;出典人取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钱,而不支付利息。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须以承典人支付典价为前提,因而双方这种法律关系又是双务、有偿的。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届满前出典人并不丧失房屋所有权,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权(用益物权)。房屋出典后,在典期以内,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权,但已不能直接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虽取得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但并不能任意进行处分。典期届满的一般法律后果是,出典人如不返还典价款即丧失房屋所有权,承典人则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权。3、房屋出典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

  • 两份合同有本质的区别。转让合同;代表的是使用权的转让。买卖合同;代表的是产权(拥有权)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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