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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产赠与

153****9246 | 2014-02-20 16:51:58

已有10个回答

  • 133****1490

    房子是你奶奶与后爷爷的合法共同财产,你后爷爷将房子进行赠与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事实上的处分行为已经终了,现在的房子的所有权归属现在的房产证名下的所有权人,但是如果这房子,你后爷爷的赠与(处分权)行为是未经你奶奶同意,则你奶奶可以以房子的共同所有权人的名义,向法院主张后爷爷的赠与行为无效,撤销赠与,重新将房产证过户回你奶奶与后爷爷共同的名下,如果你奶奶当时同意了你后爷爷的赠与,那这房子很难要回来了,除非这赠与是有条件的,而现在接受赠与的人违约,则后爷爷与你奶奶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再要回房子。
    而你奶奶三个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继承是指针对遗产而言的,不能以拥有继承权排除有权处分行为,而目前你后爷爷有权处分属于他的财产,不需要经过三个子女的同意,只需要经过财产的共同所有权人即你奶奶同意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4-02-23 14:08:59
  • 138****3819

    你好,你可以去律师所去咨询一下,他们会详细讲给你听的!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02:58
  • 147****2772

    你这种情况可能是公证遗嘱,也可能是律师公证!如果是公证遗嘱,可以去公证处重新公证,律师公证的法律效应低于公证遗嘱!

    查看全文↓ 2014-02-22 13:24:03
  • 135****2180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也享有赠与撤销权。(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2-21 17:23:39
  • 136****8063

    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是去当地房管局找相关的人士帮忙

    查看全文↓ 2014-02-21 17:22:11
  • 146****5369

    一般来说,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要撤销比较难!除非是发生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方可通过法院行使撤销权。

    查看全文↓ 2014-02-21 13:29:02
  • 138****4429

    赠与公证书产权人可以单方面撤销的。

    查看全文↓ 2014-02-21 11:45:58
  • 137****5552

    能证明是在婚前买的,就有办法。可以告他欺骗什么的。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查看全文↓ 2014-02-21 09:49:42
  • 133****0127

    1、如果是公证的遗嘱,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撤销的,但前提是还没有办理过户;2、你可以向公证处查询是否有公证遗嘱。

    查看全文↓ 2014-02-21 09:12:25
  • 146****8610

    有关赠与税怎么算可以到税务部门去咨询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2-20 17:04:50

相关问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全部3个回答>
  •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全部4个回答>
  • 《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该条规定,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还规定了如果房产未过户但房产证交于受赠与人且受赠人已占有、使用房屋的,可以认定为赠与有效。《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了不得撤销”,以赠与财产权利的转移做为赠与合同成立的标准,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略有不同。《合同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并实施的法律,而《**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是**高人民法院颁布于1987年实施的司法解释,根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优先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在确认房产赠与是否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必须完成过户手续权利转移了才算成立,而实际占有使用但没过户不能认定为赠与房产成立。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前,可以撤销合同,但《合同法》也规定了几种不可撤销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只要权利转移就不可撤销,但也有几种例外情况,该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几种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赠,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综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过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但因房产所有权对外以登记为准,所以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可以进行买卖房屋,虽受赠人可以依赠与合同维护权益,但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对受赠人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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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当然,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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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是公证的遗嘱,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撤销的,但前提是还没有办理过户;2、你可以向公证处查询是否有公证遗嘱。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