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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期限和赠与人撤销赠与问题

144****9202 | 2014-01-21 17:09:56

已有2个回答

  • 153****9607

    1、如果是公证的遗嘱,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撤销的,但前提是还没有办理过户;2、你可以向公证处查询是否有公证遗嘱。

    查看全文↓ 2014-01-24 09:04:40
  • 147****2634

    赠与协议说是二老过世赠与大女儿,既然如果有这句话的话,证明赠与条件未满足,这协议内容还未生效。**后如果没办法通过这个解决的话,还可以通过房屋所有权,继承法等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在问。所有权,是你爷爷的,死后根据继承法子女和配偶都有继承权的。

    查看全文↓ 2014-01-21 17:39:16

相关问题

  •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均不得撤销赠与。

  • 你好: 1、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没有上述三个条件,或者超过1年了,那就很难撤销了。 2、动迁,户主是父母,那么子女的户口是否在里面,如果户口在里面的话,子女也是有份额的,分到的房子不完全属于父母。动迁的时候,是否有内部家庭协议,父母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子女,或者同意由子女享有产权?如果没有这些内容的话,房子的份额父母还是有机会可以要回的,比如称办理动迁手续都是子女去办理的,具体怎么办,办理什么都不清楚。夫妻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取得部分房款后,自己另找地方住。 3、目前父母生活困难,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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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关于房屋赠与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第7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房屋赠与另外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也是自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转移,不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转移。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虽然自签订之日生效,但仅是债权与债务关系生效,并不是物权转移生效。  赠与人死亡后,既然赠与合同产生的是赠与人赠与财产之债务,那么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如果继承其遗产,则需偿还其债务。  另外,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认为,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上面说的赠与行为无效。是指没有发生房产转移的物权效果。并没有否则赠与合同的效力。因此,本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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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是你奶奶与后爷爷的合法共同财产,你后爷爷将房子进行赠与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事实上的处分行为已经终了,现在的房子的所有权归属现在的房产证名下的所有权人,但是如果这房子,你后爷爷的赠与(处分权)行为是未经你奶奶同意,则你奶奶可以以房子的共同所有权人的名义,向法院主张后爷爷的赠与行为无效,撤销赠与,重新将房产证过户回你奶奶与后爷爷共同的名下,如果你奶奶当时同意了你后爷爷的赠与,那这房子很难要回来了,除非这赠与是有条件的,而现在接受赠与的人违约,则后爷爷与你奶奶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再要回房子。而你奶奶三个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继承是指针对遗产而言的,不能以拥有继承权排除有权处分行为,而目前你后爷爷有权处分属于他的财产,不需要经过三个子女的同意,只需要经过财产的共同所有权人即你奶奶同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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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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