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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提前交易

151****4298 | 2014-02-21 10:17:21

已有9个回答

  • 151****6418

    做公证。但是有风险,房款怎么付,未来几年房子**对方会不会违约等很多问题,慎重考虑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58:24
  • 144****2112

    没有保障,做什么都没用,因为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出售本身就是违法的,在这基础上做什么都是不生效的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32:44
  • 148****1140

    你好!1、经济适用房现在不能交易2。你们双方现在如果签订了交易合同,等于签订了一份预备合同,即双方同意在条件成就(5年后)正式交易

    查看全文↓ 2014-02-23 15:20:42
  • 141****8988

    目前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再上市交易,对于交易对象没有限制。
    '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1甲乙双方在敲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JF-91-01制式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私章。在**后一页附件一内填写时间及房屋相应信息(可参照房产证)、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2先去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到对应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填写表格信息。表格的背面有个成交价款。这个成交价是你缴纳契税的依据。
    4网签后,窗口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摞东西(买卖合同交易资金划转声明等)。然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
    5然后到对应窗口缴纳契税。
    契税:90平以下1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37:07
  • 153****4179

    现在只能就这个事情做个公证,但是也不保准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18:46
  • 143****8972

    大连这面经济适用房满三年才能交易就交百分之一得契税就可以啦

    查看全文↓ 2014-02-22 16:10:45
  • 152****8396

    你们也可以通过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这样的话就不用过户,财产还是你媳妇的,经济适用房需要补足经济适用房的差价,才能交易!

    查看全文↓ 2014-02-22 15:34:31
  • 151****7266

    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能。

    查看全文↓ 2014-02-22 13:47:47
  • 132****8214

    现在只能就这个事情做个公证,但是也不保准

    查看全文↓ 2014-02-21 10:45:09

相关问题

  •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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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房的一种,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其上市交易有着严格的规定。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条件和购买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各地政府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的居住困难而采取扶持开发的房屋,只能销售给特定对象。 1994年12月15日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财政部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的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改善一般居民居住条件而推出的,购买应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如果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的,就不能享有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即使买了也很难办理到房产证。 《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购房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应该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由于经济适用房是根据特定情况进行开发的,其销售具有特定的社会目的,因此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和销售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规《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行为的通知》(建住房[2000]  196号)中指出,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给予政策优惠,目的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不能等同市场价的商品住房实行完全放开的市场政策,各地要尽快制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界限、购买对象条件、购买程序、价格确定办法;并制订监督查处办法及上市交易办法等,严格加强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行为,确保经济用适住房性质不变。 —般首先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商的资格条件予以规定和限制。例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到市房地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预期房的付款办法由买卖双方商定,但在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开发建设单位累计收取的购房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95%;待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时,一次结清房款。对销售的现房,在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之前,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的购房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95%;待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时,—次结清房款。买卖双方应在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后的1个月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预售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登记手续。利用本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向本单位职工出售,不得对外销售。 1、—般首先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商的资格条件予以规定和限制。例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到市房地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预期房的付款办法由买卖双方商定,但在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开发建设单位累计收取的购房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95%;待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时,一次结清房款。对销售的现房,在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之前,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的购房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95%;待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时,—次结清房款。买卖双方应在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后的1个月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预售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登记手续。利用本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向本单位职工出售,不得对外销售。 2、一般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实行申请、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北京市有关规定中指出,凡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个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顶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购房人可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3、买卖双方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转售问题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本市城镇职工按高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出售,但是销售范围和条件受到很多限制。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低也能保障其贷款额在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平均余额的20倍以上(目前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平均余额按照6250元计算) 。也就是保障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其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2.5万元。另外,对于贷款在12.5万元以内的购房人,是不需要再申请其实施收入来分类核定的。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 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c该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程序,防止一些不法开发企业擅自提高价格,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实行政策指导价,其上浮幅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核定价格时确定,下浮幅度不限;同时政府应积极引导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开发建没经济适用住房,有效降低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从而使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国务院23号文件确定建立以中低收人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商属性和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1998年9月由建设部、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意见》(国发[1998]23号)中规定,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销售,具体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下8项因系综合确定: (1)建设用地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建安工程费; (4)住宅小区基础没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5)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1%-3%的管理费; (6)贷款利息; (7)税金; (8)3%以下的利润。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进一步将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规定予以细化。首先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需在开工前确定。这就使政府能够有效控制开发商的利润,而且还能促使开发商不断完善自己管理水平,有效节约成本,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办法》中明确,开发商的经营场所(如会所等)、办公楼以及各种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费用都由开发商自己承担,不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中。  再次,开发商可以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按照楼层、朝向等因素适当调整价格,不过调整原则应按整幢楼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确定。  另外,目前全国一些城市(如北京等)推行的招投标制度,这主要是为了有效降低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从而使更多的中低收人家庭能够买得起房,有效解决住房问题。

  • 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一般标明其房屋性质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购买二类经济适用房除与普通商品住房一样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外,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一、什么是二类经济适用房?所谓的“二类经济适用房”,其实是民间对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一类房子的统称。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一般标明其房屋性质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全部3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在交易的时候需要住满5年,并且已经拥有了房屋所有产权证,可以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在出售之后还需要额外再缴纳房屋成交额10%的综合地价款,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在没有住满5年就要着急出售的话,只能够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而且政府有优先回购权。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步骤:1、需要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到街道办去办理登记。2、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且会有专门的对接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3、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4、经过公示之后,会把相关的资料上报给区规划建设局,对资料进行复核。5、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可以买卖的年限是几年?按照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在购买5年内不得交易。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草案)》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核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用按本市物业管理的**低收费标准执行,且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此外,草案对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和申请条件、程序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一、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以下手续,可上市交易: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