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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退税政策是什么?

144****4357 | 2014-02-21 18:04:21

已有9个回答

  • 153****0659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根据该项政策规定,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在售房时承诺将在1年内以配偶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重新购房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收取(否则直接以税款计征),1年后重新购房的,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1年后未重新购房,保证金自动转作税款。个人申请退还保证金,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办理.并提供如下证件:1、卖房时卖房人身份证复印件2、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复印件3、中国农业银行现金缴款单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是收取保证金的协议单位)4、售房税款完税证及售房不动产专用发票复印件5、新购房契税完税凭证、新购房发票、新购房产权证或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同时要提供上述提及证件的原件校验无误后,才能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超级经纪人网 为你解答

    查看全文↓ 2014-05-06 22:45:55
  • 158****5756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根据该项政策规定,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在售房时承诺将在1年内以配偶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重新购房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收取(否则直接以税款计征),1年后重新购房的,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1年后未重新购房,保证金自动转作税款。
    个人申请退还保证金,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办理.并提供如下证件:1、卖房时卖房人身份证复印件2、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复印件3、中国农业银行现金缴款单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是收取保证金的协议单位)4、售房税款完税证及售房不动产专用发票复印件5、新购房契税完税凭证、新购房发票、新购房产权证或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同时要提供上述提及证件的原件校验无误后,才能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超级经纪人网 为你解答

    查看全文↓ 2014-02-24 10:09:01
  • 154****3827

    看好房子和业主中介方签订三方合同下定金,然后做网签,然后申请按揭(一次性付款免这个步骤),贷款批复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递件,完了交首期给业主,交税过户后等房产证出来,然后等银行放款,放款后再楼。
    简单的流程就是这样了。

    查看全文↓ 2014-02-23 11:26:46
  • 144****2528

    怎么录像,你应该问电脑技术的人呀。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51:36
  • 153****6966

    申请诸城市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居民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度**低工资标准。
    (二)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三)家庭成员均为市区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五)夫妻双方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上。
    符合本条(一)(三)款规定、无私有住房、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可申请货币补贴。
    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将私有住房转让的家庭,按有房户对原住房面积进行认定;有非租赁房屋的家庭,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居民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其他低收入家庭提供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三)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四)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居民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城市居民家庭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经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初审,材料齐全的家庭填写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二)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在15日内进行审查、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或行政主管部门。
    (三)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行政主管部门10日内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房管部门。
    (四)市房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转市民政部门。
    (五)市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后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市房管部门。
    (六)市房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或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房管部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42:55
  • 156****2919

    建议你去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42:48
  • 154****1732

    领取条件 1.财政补助及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从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个人所得税补贴:购房时间从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5月31日。 2.成房发[2008]58号文件领取条件:购房时间从2008年4月10日起至**公布停止时间止。 3.购房时间的界定:商品房以网上签约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一)成房发[2008]84号文补贴标准 1.财政补助 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助; 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补助; 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0.5%给予补助;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助。 2.契税补贴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契税总额的65%)全额给予补贴;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 3.个人所得税补贴在2008年6月15日后,2009年5月31前购买商品住房的我市纳税人,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在本市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个人所得税总额的26%)给予补贴,但**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1套房屋只能有1个产权人享受,截止日后一次清算。(二)成房发[2008]58号文补贴标准:凡符合成房发[2008]58号文的,以其缴纳相关契税中的地方所得部分为具体补助金额的计算依据。 领取方式为了保障购房补贴资金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购房补贴资金发放方式为通过建设银行储蓄卡代发。 特别提示个人所得税补贴实行“截止日后一次清算”,即在2010年12月31日之后发放。 <
    />提交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商品房购房**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除外); 4.领取人本人在成都市范围内建设银行办理的有效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5.(1)产权人本人领取的,应由所有产权人到场办理,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购房补助资金的(成房发[2008]58号文),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若产权人不能亲自领取需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事项中须明确“代领购房补贴”)、领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由产权人的监护人领取的,须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4-02-22 09:54:03
  • 152****6496

    您好,您所提的问题,不在房产范围内,请咨询相关技术人员谢谢

    查看全文↓ 2014-02-22 09:23:31
  • 131****1933

    对于首次购房,并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可申请税费减半,申请手续在地税营业前台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2-21 18: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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