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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41****9579 | 2014-02-23 20:56:00

已有9个回答

  • 153****2903

    能有什么廉租房吗?搞不起来的,地方政府靠的是什么收入?多想想吧?

    查看全文↓ 2014-02-26 16:31:00
  • 152****7168

    (一)申请。申请人凭户口簿及身份证明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后,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二)受理及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及初审,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址、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地所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的,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当配合调查及核实,并同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作出初审意见,将申请、审核等资料档案转区民政部门。
    (三)复核。区民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申请、审核等资料档案转区房产管理部门。
    (四)核准和公示。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审核资料档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终审核意见,并按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记录在案。对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保障对象资格确认书,明确核准住房保障方式、保障标准等,并抄送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告知相应的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 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经核准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方式、保障内容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第十五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书;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自住房的,提供自有房产的证明材料;承租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材料,收入包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证明材料;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年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相关税收缴纳凭证;
    (四)属本市低保家庭、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孤老、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规定的材料所涉及的各类证件或合同等,应当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第十六条区房产、民政管理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核实:
    (一)申请家庭成员中在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其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家庭成员中属灵活就业或未就业的,由该家庭成员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会同居(村)委会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关收入状况证明材料;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关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由其本人如实申报其收入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税收缴纳凭证,分别由营业场所或企业住所所处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关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四)申请家庭成员中属离、退休的,由发放离、退休金的银行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股息、利息等其他收入的,由申请人申报,户籍所在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根据其申报或掌握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六)申请家庭属本市低保家庭的,提供属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十八条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审核:
    (一)申请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核定。自有住房产权已登记的,按登记的面积核定;自有住房产权未登记的,按实测面积核定; 申请家庭自有住房经鉴定为危房,且鉴定结论适用于整幢房屋危险且无维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参照无自住房情形处理。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住房的,是指以出售、赠与等其他合法方式转让住房的情形,不包括司法裁判抵债、协议抵债方式转让的住房。 第十九条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家庭按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保障对象信息资料档案,并实施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按评分高低、轮候顺序等因素实施安排住房实物配租。评分分数相同的,可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第二十条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评分标准如下:
    (一)无自住房户计15分;
    (二)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以下(含6平方米)计8分;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上计6分;
    (三)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计10分,非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计6分;
    (四)申请家庭成员每增加一代加2分;
    (五)家庭人口为1人的计2分,每增加1人加计0.8分;
    (六)申请家庭经确认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且轮候时间在4个月(含4个月)以上,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每轮候时间增加1个月加计0.5分;
    (七)申请家庭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孤老、残疾人的,加3分。

    查看全文↓ 2014-02-26 09:53:32
  • 154****9236

    廉租住房: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职工**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查看全文↓ 2014-02-26 09:22:20
  • 138****6049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其中:老人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承租危房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面临拆迁是指申请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请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不属于低保的其他申请家庭成员按下列人员认定: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重残人员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待安置的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 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申请家庭居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且他处无正式住房的,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诺配租后自行拆除,可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全额配租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家庭总资产净值中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和不能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

    查看全文↓ 2014-02-26 09:20:23
  • 153****5387

    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廉租房: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广州**低生活保障线300元;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
    租金标准 每月每平米1元,居住3年内不作调升。
    申请程序 家庭户主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街道申领表格填写后,经街道证明,逐级报区、市民政局初审;
    家庭户主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单位系统工会申领表格填写后,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观部门证明,逐级报市总工会初审。汇总后由市房改住建办集中会审。
    廉租房的分配 采取轮候方式,首先解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00元的家庭。

    查看全文↓ 2014-02-25 10:35:00
  • 158****3398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大部分区县只限于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只有部分区县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低收入的话是人均收入800元,金融资产不超过9万元,家庭无机动车辆)
    低保家庭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40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必须满一年以上。
    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扶养关系。

    查看全文↓ 2014-02-24 15:42:29
  • 133****2050

    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58:34
  • 156****7056

    1.你爸是李刚(你是官二代)2.你是李刚(有权)3.你老婆的姐夫的小姨她妈的大娘舅是李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以上任何一个条件满足,你都可以保证申请到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16:25
  • 147****4992

    基本上没有,条件还是一样。
    申请条件:
    1.申请承租**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公布的标准(附表);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 **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2. 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如实申报。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
    程序: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程序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附:
    广州廉租房申请程序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提出,街道办事处、镇**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区国土房管分局。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廉租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申请材料:申请承租**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2)现住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和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取得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6)现役军官、军队文职**提供经市军队转业**办公室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本市条件的证明材料;
    (7)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以及受到区**以上各级**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8)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10)诚信承诺书。
    以上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查看全文↓ 2014-02-23 21:05:15

相关问题

  • 一、提出申请: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三、配租管理:1、租房补贴已确定为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房补贴协议》,报住保办备案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向房屋出租人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房屋出租人持通知单和身份证件到住房办指定的地点按月领取北京廉租房补贴资金。2、实物配租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确定配租家庭数量,根据配租住房面积(户型)将申请家庭分成不同组别,并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排队,确定参加摇号的家庭范围。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选中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结果通知单》。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选房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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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整理的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所需要的材料,供你参考: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等,只要满足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皆可到各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依据人群的不同也有一定的差异。(1)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目前,郑州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为1900元);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2)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即2280元;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即3040元);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3)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1900元;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以上三种人群在确定满足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后,就可按照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进行申请了。当然,人群不同,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及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差别。(1)、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符合郑州市公租房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领取《郑州市公租房申请表》如实填写,交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受理,之后交由街道办事处、市民政部进行初审、复审。审核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备案,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资格证并进行配租。(2)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之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符合郑州市公租房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统一向街道办事处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核准后,交由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各个人群所需再申请公租房时所提供的资料如下图:

    全部3个回答>
  • 《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深国房〔2008〕38号)第五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低生活保障待遇;(二)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全部9个回答>
  •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如下:①申请廉租房的人需要有5年以上的本地常住户口才行。②申请廉租房的人需要是本地民政部门所认可的低收入家庭。③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在本地的人均住房面积要低于15平米,且整个家庭的住房总面积要低于50平米。④申请家庭的成员之间需要有法定的抚养或者是赡养关系,并且所有的成员要在一起共同生活才行。⑤申请人以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不可以有任何的住房,而且需要经过当地的房管部门确认才行。以上这些其实就是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条件,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居住廉租房的。廉租房其实就是政府以租金补贴的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而廉租房的分配形式其实是以租金补贴为主的,另外也会有实物配租以及租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