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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易必须有哪些证?

132****2662 | 2014-02-23 21:41:38

已有9个回答

  • 155****3483

    卖方:身份证,房产证,有贷款的需要抵押合同,买方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未婚证,社保卡(深户不需要此项)或者是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户口本,银行流水,首期款首期款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2-25 21:39:30
  • 134****2564

    (1)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商品房销售发票(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原件退还时,须加盖已登记印章)
    (4)房地产测绘图纸
    (5)买方当事人身份证件(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6)商品房交易申请书

    查看全文↓ 2014-02-25 09:38:57
  • 155****2945

    一手买进的时候有的,二手房交易上家提供材料如下:
    房产证、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如果产证为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还需要结婚证、在你买的时候要注意是否有抵押、是否有户口、产证是否有争议(这个以法院查封为准)。

    查看全文↓ 2014-02-24 13:48:34
  • 144****0171

    如果是买房,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卖房,身份证,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58:46
  • 147****2252

    在办理二手商品房交易时,房屋交易主管部门将其称为“存量私房买卖”,交易主管部门收缴的证件有: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3)、卖方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4)、买方身份证明(核验原件)。买方是本市个人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口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或工作寄住证复印件,军人留存军官证复印件,外国人留存护照复印件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
    5)、房屋所有权证附件(平面图、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48:56
  • 135****7713

    产权证,土地证,维修基金票据。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42:49
  • 152****8402

    卖方:身份证,房产证!!!买房: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13:04
  • 156****5196

    房产证。国土证。以及缴费的**

    查看全文↓ 2014-02-24 09:05:48
  • 148****6937

    (1)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商品房销售发票(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原件退还时,须加盖已登记印章)


    (4)房地产测绘图纸


    (5)买方当事人身份证件(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6)商品房交易申请书

    查看全文↓ 2014-02-23 22:03:23

相关问题

  • 原则上讲是这样没错,不过开发商怎么可能等到拿到预售许可证才开始卖房子呢。没有预售证的情况还是可以通过认筹、认购等方式销售房子,等到楼盘真正开盘的时候,这些工作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对于消费者而言,大部分的商品房都可以购买,即使没有预售证也没有关系,因为房子**终是要销售的,只是差一个证件而已。 

  • 好一点的开发商一般都是有的

    全部4个回答>
  •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 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印花税的作用:增强合同和证件办理的严肃性和约束性。所以购房合同要贴,贷款合同要贴,房产证也要贴,当然有的地方侧重不一样。

    全部5个回答>
  • 中途改变规划损害前期业主权益  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以往由于缺少对房地产登记基本单元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擅自分割宗地开发建设,并要求登记单位办理登记的现象屡见不鲜,容易产生纠纷和矛盾。  原来很多项目都是“一次批地,分期开发”。这一模式让许多开发商可以分期、分批售卖楼盘甚至办理产证,因此出现许多项目中途改变规划,甚至**终完成时与开发商先期承诺的规划出入很大的情况。  某小区在房地产交易网站上公布的规划中,小区二期建筑**高不超过18层,但实际开发中却增加了楼层,有些甚至达到26层。当初冲着该楼盘“93万平方米亲水亲阳光低密度法式小镇”这一卖点买房的一期业主,发现小区二期从原先方案中的多层、小高层变成了高层,将直接影响自己的视觉景观。另一个原本是高档独栋别墅社区,一期购房的100多名业主发现,开发商当初承诺的绿地、人工湖、公共会所等大部分地区忽然都变成了建筑用地,后期项目中的独栋别墅也都变成了连排房,绿化率和容积率也随之发生质的变化。  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这种减少绿化面积、商业配套设施等情况,损害了先期购房者的权益。 《条例》明确了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确定依据,是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特殊情况,开发商不得分期、分批对楼盘进行登记;楼盘业主今后也可以对开发商的这一行为进行监督。  若要进行调整征得全体业主同意  “依照该《条例》,如果开发商在分期开发时要改变规划,首先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同时必须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的证明。”规划部门相关人士解读说,在《条例》实施后,如开发商开发了一个楼盘后,先预售两栋楼,在签订合同后,该两栋楼的业主就是权利人。如果开发商需要调整后期开发规划,应事先告知该两栋楼业主,并在得到他们全体同意后,方可向规划部门申请调整。同样,如果业主不同意调整规划,开发商就无法在规划部门进行登记,也就无法进一步取得大产证。  此外,除了对部分楼盘已经销售的分期开发项目,因分割将导致权利范围变化,必须征得权利人同意外,《条例》还要求开发商确保分割后的每个部分都应当符合土地登记基本单元的要求,并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大产证。该相关负责人称:“这一规定的实施,将杜绝一些企业、部门擅自改变宗地范围、任意分割房屋,侵犯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用地的合法使用。 ”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