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二手物业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相关规定:(一)根据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我区“个人转让住房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并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二)属于财产转让中的住房转让:1、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2、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佛山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具体比例统一确定为2%。(三)属于财产转让中除住房外的建筑物转让,没有核定征收的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20%。对以上二手物业交易中的地方税收政策如有疑问,读者可以咨询南海区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或致电12366咨询。契税具体的征收标准:普通住宅按1.5%征收,非普通住宅按3%征收,(广东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纳税人提出评估的,按“基准价”计算的评估费的50%存入评估公司的账户后并联系中标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余下的评估费由征收机构负责。征收机构提出评估的,评估费由征收机构负责。经区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三间公司为南海区二手房契税计税价评估服务单位,并承诺按标准的五折收费。需要评估的由提出方任意挑选一间,中标公司分别为:佛山市南海宏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宏江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天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的计算标准为:评估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0.5%计费;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0.25%计费;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按0.15%计费;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按0.08%计费;5000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按0.04%计费;8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按0.02计费;10000万元以上按0.01%计费。
宁波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138****4159 | 2014-02-26 1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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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666
可以找一些有这方面的经纪人了解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2-28 12:16:03 -
154****7436
个人所得税至少在目前是全国统一的。即起征点为2000元,按九级税率计算。
查看全文↓ 2014-02-28 11: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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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936
昆山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一律按照评估总价的百分之一征收!【满五年的免收】
查看全文↓ 2014-02-27 09: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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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评估价的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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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面有一条如果是税费政策调整,是否有写明谁出税费,另外一点中介也负很多责任,房产证上有写明是否是商品房或者是已购公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这个中介不专业,如果公司大的话可以投诉到总部,这个钱能给你赔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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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是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各项税源性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 2、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件主要有:①个人应纳税收入额达到税法规定的限额;②个人取得的税源性收入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③个人取得的税源性收入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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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过的房屋计算税收的价格不尽相同,就普通住房来说,一般不满五年或非家庭少有住房出售时,我们国家新出台的国五条规定,按房屋差额的20%缴纳,不能核实原房屋原值的按全额的1%缴纳,当然这个征收因各地的不同而有一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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