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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莞房产税如何征收?

137****7000 | 2014-03-05 18:21:55

已有8个回答

  • 156****2135

    现在还没有什么风声说东莞要征收房产税哦,要是有的话,地方肯定会有对策的!

    查看全文↓ 2014-03-07 22:22:40
  • 157****8555

    东莞暂时还没有出台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4-03-07 10:41:54
  • 141****8716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这个就是房产税、普通住宅没营业税。。契税的话。普通住宅首套1.5%,第二次购房、或豪宅3%
    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费用,比如中介公司的佣金,还有就是贷款所产生的费用。。
    真个交易流程下来就差不多了
    不过佣金。维修基金,装修发票,一手契税,还有一手业主贷款所产生的税费,还有营业税,都可以抵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4-03-07 09:42:47
  • 151****6719

    您好,在东莞现在征收的房产税,实际是租赁房产税。买卖的房产税时暂时还没有这个税种。租赁房产税是根据房屋或者商铺的租赁价格计征的,征收部门为各区的地税局。一年的租赁税费大概是一年租金收入的10%。是每年六月15号之后开始征收本年度的。

    查看全文↓ 2014-03-07 09:11:32
  • 137****5158

    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还有中介佣金!!

    查看全文↓ 2014-03-06 10:34:50
  • 144****8379

    可以找一些有这方面的经纪人了解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3-06 10:34:05
  • 148****8715

    可以查看相关政策规定

    查看全文↓ 2014-03-06 10:23:41
  • 156****8884

    来我们公司 我们公司有**新的利率表

    查看全文↓ 2014-03-05 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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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计算公式(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纳税额

    全部4个回答>
  • 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下文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征收标准: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计算方法: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Eg:一居民家庭 3人 原先有105平存量房,现新购123平米,单价21500元计算方式:105 123-180=48平 48*21500*70%*0.6%=4334.4元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所需材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 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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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上海和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重庆是:(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上面是具体规定,高档住房就是: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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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并规定,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3、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具体幅度各地规定不同。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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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一个刚开始说还得调契税呢可是山东契税不变4月初八可能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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