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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如何查验房产权和是否作抵押或被法院查封

143****3128 | 2014-03-07 22:38:35

已有2个回答

  • 134****0403

    一是直接或间接查到他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与房产证上记载的一致。

    二是有了产权证,应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交易登记所,对该房屋查册,房管局对是否作抵押或被法院查封,一定有登记备案的。费用各地不一样,20-100元左右。是值得花费的手续。

    三、如姓名不一致,可能是中间被转手几次了,如在五年内交易过,要缴纳重税5%以上,他在去年买的未过户,哪要求对方的上家协助过户,过户一日未未完成,不能付清价款。建议调查清楚后才作决定,不要贪小便宜。

    也有可能是他家人的,这个要求他人作书面证明并作公证处公证,授权他全权处理。哪怕是夫妻双方,也要另一方签名。

    四、如办理银行抵押,要求转按揭或交清余款,办理涂销抵押。

    五、如法院查封,就没有处置权,不能交易。不能买。

    查看全文↓ 2014-03-09 19:41:02
  • 138****3342

    没那么复杂,拿他的产权证过来看一下就知道了。有抵押的在他项权证那一栏会被打上抵押包括时间,抵了多少钱都很明确标明。

    查看全文↓ 2014-03-07 22:51:33

相关问题

  • 房本上都会有记录,贷款还完没有都会有,**好是拿着房本到房管局,不要任何的费用,直接就可以给你打印出所有关于这个房子的信息,包括抵押或者贷款等...

  • 法院对小产权房不查封的,法院查封的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而小产权房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首先需要了解小产权房的概念。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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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即“大产证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2、小产权房的其他居住人违法是无法被法院查封的,理由如下:(1)小产权房是法律所禁止出售的房屋;(2)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证;(3)居住人虽然花钱购买了房屋,但是无法办理产证,因此也就无法确认其所有权,故而法院就难以查封的;(4)但是,原始所有人是可以被查封的,因为其有为宜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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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那么复杂,拿他的产权证过来看一下就知道了。有抵押的在他项权证那一栏会被打上抵押包括时间,抵了多少钱都很明确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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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一项房产是否被查封有二种方法: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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