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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拆迁户还没签订拆迁协议能办契税减免吗?急!!

135****2940 | 2014-03-11 18:09:42

已有3个回答

  • 132****9782

    武汉拆迁户还没签订拆迁协议 不能办契税减免的 只有签订协议后,才可以享受的。

    查看全文↓ 2014-03-12 18:13:02
  • 134****4770

    武汉拆迁户还没签订拆迁协议 不能办契税减免的 只有签订协议后,才可以享受的。

    查看全文↓ 2014-03-12 10:47:28
  • 153****8206

    您好:虽然我不是专业的但好像是不行。。

    查看全文↓ 2014-03-11 18:27:06

相关问题

  • 拆迁户办理契税相抵也是要看情况的,拆迁分为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简而言之就是补偿钱或者补偿房子,两种拆迁办理契税相抵都是在房管局税务窗口办理。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  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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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户再买房是无法免减契税的,二套房的契税一律为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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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开发商自主出售的商品房,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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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但一般省市规定只需缴纳差额的部分,即以购房款扣除拆迁补偿款的差额部份作为计税依据(有的省市规定可以全部免交)。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三、部分省规定。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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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买卖,因为是集体土地,只能房产证过户,不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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