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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出售是否缴纳百分20的个人所得税。

133****0879 | 2014-03-15 19:33:20

已有2个回答

  • 145****7558

    你好,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解答。

    关于房屋继承征税的问题,要分情况。继承后五年之内出售,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5.5的营业税及附加。五年之后出售,按照正常程序收税,即不征收营业税,1%的个人所得税(不是家庭唯一住房才征收)

    查看全文↓ 2014-03-18 09:34:19
  • 136****3417

    遗产继承不用交税,出售时也没有个人所得税(赠与的才有)。只要以房产证原价办理过户,就没有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4-03-15 19:58:26

相关问题

  • 您好,过户涉及的税费如下:契税:普通住宅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需缴纳1%,政府补贴0.5%;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缴纳1%,政府补贴0.5%。营业税:超过5年(含2年)免征;不足5年差额征收(计税价格-购买原价)×5.55%。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1%或查验征收20%;满5年、家庭唯一住所,免征;一年内购房,按购房价所占比例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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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我们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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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 取得法定继承不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您继承后再转让的,不满5年且不是唯 一住房,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你通过继承取得住房是您名下唯 一住房,且已超过5年的,可以享受免缴个人所得税。具体是否是唯 一住房,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唯 一住房查询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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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如果是赠与直系亲属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赠与后再进行买卖,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再次转让的收入-受赠时产生的费用支出-再次转让时产生的其他税费-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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