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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契税违约金吗?

156****6806 | 2014-03-16 22:15:41

已有8个回答

  • 145****0760

    契税一般没有违约金 拿证时先交契税才会给你证的

    查看全文↓ 2014-03-19 20:28:13
  • 132****3947

    你好!这个不用,去房管局正常税费补交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契税缴纳按合同签订时间的当时政策交。首套,低于90以下的1%,90-144的2%,144以上4%,具体情况要看你的所在地了,地方不同政策不同。

    查看全文↓ 2014-03-19 09:29:44
  • 135****0848

    在国土局取证时会给出具体的应缴费用,你需要立即缴纳契税方能取证,也就不存在违约金了。

    查看全文↓ 2014-03-18 18:28:08
  • 154****7081

    没听说过有契税违约金啊.

    查看全文↓ 2014-03-18 13:35:55
  • 132****7821

    不存在违约不用交违约金,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补交就可以了,现在执行的优惠政策90平(不含90平)按1%征收契税;
    90-144平(144平)按2%征收;144平以上4%征收,地方不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查看全文↓ 2014-03-18 10:26:14
  • 142****4096

    是的。一般不叫发票,叫契税完税证明 。

    查看全文↓ 2014-03-18 09:13:07
  • 151****6204

    这种情况,建议你尽快到常州房管局(晋陵路上)现场咨询.这里说的情况不一致.

    查看全文↓ 2014-03-17 10:17:46
  • 153****8769

    和他们谈一下,应该可以通融的

    查看全文↓ 2014-03-16 22:23:19

相关问题

  • 你好,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来处理。

    全部5个回答>
  • 上交房管局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违约金,但是有滞纳金一、契税滞纳金在房屋买卖中契税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它不是处罚,是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对于契税滞纳金有两种算法:一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契税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二是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新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维修基金滞纳金由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只给了个标准,各地方具体的执行标准有差异,以下是苏洲和广东省的执行标准。苏州市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房产管理局责令其限期补交;逾期仍不足额交纳的,可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广东省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业主不按时缴交物业维修基金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催缴,限期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可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经催收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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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退房违约金要走哪些程序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较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依据指引:①《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4月28日)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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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2、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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