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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暂住证有效期是多少,如何办理延期手续?

134****3013 | 2014-03-19 11:17:23

已有2个回答

  • 152****359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员,可以办理有效期限为3年的绿色封面的《暂住证》:有固定职业(在同一企业工作2年以上),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1年以上的;
    参加社区(村)级以上志愿者组织的;受到**部门表彰奖励的。

    查看全文↓ 2014-03-20 09:33:54
  • 134****7255

    暂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手续,在有效期内离开本市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暂住人口因暂住证遗失、损坏或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到原登记机关补办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3-19 11:38:05

相关问题

  • 办理暂住证须知申办对象:《深圳经济特区劳务暂住证》的申领对象为:暂住在特区内从事劳务工作的暂住人员,以及在宝安、龙岗两区暂住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负责人和行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会计、出纳、报关员等因工作需要经常进出特区的人员,客货车司乘、装卸等暂住人员,可以申领特区暂住证。办证需提交的资料:1、用人单位用工登记本。2、经现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用人单位与所在区、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的《流动(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原件(留存复印件)。3、用人单位与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名册签收备案表。4、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情况证明。5、务工人员就业证或人事手册。6、《深圳市暂住人口登记表》。填写要求与往年相同,贴身份证复印件、《暂住户口登记凭证》或上年度暂住证复印件。续办免贴照片,新办粘贴指定规格的彩色照片。办理程序:首先填写出申请表,贴交相片;其次由用人单位持申请表、上述资料到市、区劳动或人事部门办理用工手续;然后持已办理用工手续核验的《深圳市暂住人口登记表》(贴有身份证、上年度暂住证复印件或《暂住户口登记凭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深圳经济特区劳务暂住证》,缴交证件工本费(每证15元),领取收费票据,十五个工作日后凭收费票据到申办地领取暂住证。经核准持营业执照在菜市场、小商品市场、个体门店从事经营的劳务暂住人员,持身份证、经现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深圳市暂住人口登记表》(贴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由所属辖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统一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和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后,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深圳经济特区劳务暂住证》。宝安、龙岗两区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劳务暂住证》,控制在用工总量的20%以内。《深圳经济特区非劳务暂住证》申办对象:在深圳经济特区内随亲属暂住、生活的老人、小孩。申办程序:首先填写申请表,贴交照片及在深居(暂)住亲属的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暂住户口登记凭证》,申办人是老人的加贴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然后持上述有关资料到暂住地公安分局户籍科(人口管理科)办理,缴交证件工本费(每证15元),领取办证收费票据;十五个工作日后凭收费票据到申办地领取暂住证。《广东省流动人员暂住证》申办对象:在宝安、龙岗两区的暂住人员。办理程序:用人单位的员工办理程序与特区内用人单位的员工办理程序相同,在所在区、镇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广东省流动人员暂住证》,缴交证件工本费(每证5元),领取办证收费票据;五个工作日后凭收费票据到申办地领取暂住证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地址:深圳市解放路4018号咨询电话:2498710举报、投诉电话:110

  •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2、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3、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没有费用,是免费的。拓展资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第九条规定: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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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暂住的,应在有效期满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外来人员,在杭拟居住三十天以上的,应在到达暂住地十天内申领《暂住证》。但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的暂住人员可以不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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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都叫居住证,05年的应该已经过期了,你看下上面的有效期。过期了就到发证的地方去改有效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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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暂住证》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办理程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四、办理时限:证件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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