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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144****9446 | 2014-03-26 11:05:13

已有6个回答

  • 133****3479

    1、拆迁补偿标准中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拆迁房屋的补偿会按房产证分配分别对您父亲和您的叔伯进行补偿。
    2、如果实施拆迁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人均面积核定标准与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做综合评估计算。
    3、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并不会得到更多补偿。补偿是依据房产证来分配的。 空地部分(空出来的集体土地)并没有地上附属物或者房屋,是不会给予您补偿的。

    查看全文↓ 2014-03-29 09:20:56
  • 157****7459

    土地所有权中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个人都是使用权!
    你所要担心的房屋的所有权,如果能办产权证那就没问题。如果是小产权房,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到时候拆迁什么政策谁也说不好,现在没有这样的例子可以参考。个人建议别买。另外要注意,合同就是合同,不是证件,不代表所有权。如果能过户,和房主没关系。如果不能过户,房主是房管局长都没用。

    查看全文↓ 2014-03-28 18:38:57
  • 143****3524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查看全文↓ 2014-03-28 17:19:38
  • 142****7953

    非常正常...土地所有权证上是占地面积,房屋使用权上的面积是建筑面积,不是一个概念。

    查看全文↓ 2014-03-28 14:50:07
  • 151****3449

    不一样是正常的,一样才是不正常的。土地使用权证是房子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其面积约等于房屋建筑面积/容积率。通常土地证和房屋的面积都不一样。

    查看全文↓ 2014-03-28 10:27:06
  • 138****9453

    房产证面积是已建筑面积为准,房管局内系统会有档案的,如不符合,可以带着房产证去更换新的房产证,!%7E

    查看全文↓ 2014-03-26 11:12:51

相关问题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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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所有权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所有权两种,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所有。无论使用的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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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远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远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办公/公建50年,商业/工业40年。土地使用权的核算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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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两者的区别:两者的权属不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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