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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房产过户时持法院调解书还需缴纳过户费吗?

156****9335 | 2014-03-26 12:10:29

已有2个回答

  • 145****5635

    办理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带齐以下资料: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需注明财产分配情况);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需带备);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

    查看全文↓ 2014-03-28 14:14:25
  • 158****9332

    房屋若属于你们夫妻的,过户给对方无须交纳费用,具体要到当地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咨询吧。

    查看全文↓ 2014-03-26 12:38:27

相关问题

  • 是可以过户的。1、房子过户需要条件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2、生效的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结束诉讼的效力、强制执行的效力。3、房子过户费的计算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话,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接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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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实行的是住房登记制度,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  当事人有法院调解书,就需要凭法律文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有了当事人名字房产证,当事人就可以合法处置住房产权。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住房产权还不是当事人合法所有。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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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凭着这个就可以到房管部门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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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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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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