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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2月房租走了

136****1198 | 2014-03-26 14:11:17

已有9个回答

  • 144****2518

    三个月没交租可以直接清走,至于层里被破坏可以就需要自已搞定了

    查看全文↓ 2014-03-29 10:42:37
  • 156****4270

    不可以怪谁的,合同上面写得很清楚的,租客要是15天的情况下没有交放房租就算毁约了,你还让他租摆明自己找麻烦的,不要看人家是香港人就相信啊,这些事需要自己承担。

    查看全文↓ 2014-03-29 10:40:55
  • 136****9190

    物业代理公司是不会承担的!你委托给物业代理公司只是帮你把房子给租出去!在租客住的过程中,房屋的损坏难道也要物业代理公司帮你赔偿!这是不合实际的吗!房子租给租客住,也是你情我愿的,谁也没有强迫你把房子租给客户住!物业代理公司只是帮你找客户来收取佣金的!找到客户并成功签合同后,以后发生的事跟物业代理公司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查看全文↓ 2014-03-29 10:22:10
  • 153****4310

    案例:房东L先生与租客M先生达成租赁意向并签定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房期为两年;支付方式为付三押一。双方正常履行合同6个月,期间,M先生向L先生支付了两期租金,之后不仅没有按时付第三期租金,也未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承租的意思,突然音信全无、反锁房门。半个月后,L先生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分析:M先生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M先生的上述行为并不能简单地被认定为L先生即刻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合同法总则第九十四条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仅规定了守约方所享有的法定解约权的行使是有一定限制的。即根据该条第三款规定,守约方在相对方延迟履约后必须先行进行催告,并且只有是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相对方仍未履行的前提下方可主张解约的权利。

    房东L先生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有权解除租房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若租赁合同中约定有解约条件且该条件符合本案所发生情况的;

    2、租赁双方就解约事项达成一致,协议解除合同的;

    3、经过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对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如果由于对方不配合或者合同本身有瑕疵导致前两种情况均无法实现的,L先生可根据合同法九十四条第三款约定有条件的解除该租赁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切忌不作任何通知的“解约”。否则,守约方的合法权益非但得不到有效保护,反而还会遭受到损失。

    查看全文↓ 2014-03-28 10:30:19
  • 136****1366

    报案不能以不交房租为理由,因为房租金额属于民事纠纷 警察只能负责调节一下 **后解决还得靠法院起诉判决,这点事情实在不至于起诉。
    但是你报警你可以以非法进入民宅为理由让民警介入,因为你们之间的合同到期或因房租没交造成了违约,合同已经解除。
    你有权利解除合同拒绝将房屋继续租出给他们。你可以先换锁,如果对方破坏 你可以以盗窃 非法入侵民宅 个人财产损坏 为理由要求公安警察介入。

    查看全文↓ 2014-03-28 10:25:37
  • 153****0339

    物业代理公司是不会承担的!你委托给物业代理公司只是帮你把房子给租出去!在租客住的过程中,房屋的损坏难道也要物业代理公司帮你赔偿!这是不合实际的吗!房子租给租客住,也是你情我愿的,谁也没有强迫你把房子租给客户住!物业代理公司只是帮你找客户来收取佣金的!找到客户并成功签合同后,以后发生的事跟物业代理公司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查看全文↓ 2014-03-27 17:41:36
  • 135****7266

    我不知道你们那中介租房子是怎么个流程 在我们济南是交一个月押金而且 每次要交房租的时候 都是提前15天交的 那样的话如果不提前15天交 那么你就有权利通知他 并且扣留押金 那样的话就没事了 人家要走联系不上您 所以说责任并不在租客 但是中介公司应该过去检查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查看全文↓ 2014-03-27 09:05:05
  • 157****8416

    租房子难道没有交押金吗?没有约定好提前几天打房租吗? 那样的话, 还是继续往外租吧。

    查看全文↓ 2014-03-26 16:16:03
  • 155****6332

    租客走了欠了租金也没办法的,还有就是里面东西的破坏只能是自己承担的,和相关物业公司没有关系的。

    查看全文↓ 2014-03-26 14:37:02

相关问题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所欠租金,同时要求退出所住房屋,将房屋返还给房东。《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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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写着中介提醒交房租了吗?如果没写就没义务提醒关于滞纳金,合同没写就是不合理的,如果合同写了,那是要交的,话说你交房租自己不记住吗?或者说非得等到了**后一天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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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感觉很难租出去,租房的学位好**肯定进不去,只能调剂到普通**,有实力的非京肯定就买房了,没实力的舍不得花这么多钱租学位,租完了也上不了好**。估计十万八万的可能有人花,不过十万八万的,房东也就不租了。六年一学位对疏解人口应该还是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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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市场日渐火爆,但房东们也经常忧虑一件事情,就是房子租出去,租金收不到该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采用法律手段维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这里的合理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如果是经合理期限后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东采取解除合同的措施,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承租人,否则合同未解除。另外,承租人不交房租也构成了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违约金。另外,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自由创设权利义务,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规定。因此,如果担心承租人日后不交房租,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对违约的处理方式作出约定,包括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甚至包括一些停水、停电措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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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房客的微信都加了,到了交租时,把开的单据拍照发过去,这样就等于提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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