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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的还贷问题?

158****5994 | 2014-03-26 18:50:11

已有13个回答

  • 142****9919

    您好,你说的过户给另一方这个问题必须要独立产权才能过户,你房子贷款抵押给银行了产权就不是独立的了,所以不能过户。但是你可以买房子

    查看全文↓ 2014-05-04 15:15:00
  • 143****9377

    您好,你说的过户给另一方这个问题必须要独立产权才能过户,你房子贷款抵押给银行了产权就不是独立的了,所以不能过户。但是你可以买房

    查看全文↓ 2014-03-29 14:16:37
  • 148****0307

    这个问题请你谨慎处理,建议:
    一、原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一定包含财产分割条款)原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原来没有还清贷款不能办证,现在可以了,只是房屋所有权证上多一行字,是抵押给XX银行的);
    二、持房产证及本人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一定包含财产分割条款)原件去提供按揭的银行办理变更还贷义务人的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3-29 12:55:18
  • 148****8325

    您好,您说的过去给林一方这个问题必须要独立产权才能过户,您的房子贷款抵押给银行产权就不是独立的了,所以不能过户吗。

    查看全文↓ 2014-03-29 10:54:53
  • 145****6218

    一般的银行现在都取消了转按揭这项业务。所以只能先还完贷款再去过户。原因是,以你前夫贷款时,该房产已经抵押给了银行,也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是你前夫(包括你),但是处置权确不属于你们。
    只有在还清贷款后,银行出证明,然后去房管局解除抵押以后在过户。

    查看全文↓ 2014-03-28 21:05:35
  • 148****3117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如何分配?
    具体你可以参考以下观点:共同还贷总支付款(本金和利息)÷购房总价款(** 按揭贷款本金总额 贷款利息总额),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整个购房总价款的比例。
    再用房屋现值×该比例,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现在房产价值的金钱数额。(已含增值部分)
    再用该数额÷2,计算出一方共同还贷的增值及还贷部分的全部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3-28 09:05:17
  • 145****2125

    婚后你们的财产是共同的。不过你们可以做公证,证明这个钱是你出的,如果离婚了,这个钱也是你的。

    查看全文↓ 2014-03-27 22:41:39
  • 146****4723

    你拿好你的还贷凭证,回头给银行看了,让他们直接找男的去,因为你的债务已经清了,按照法院的判决他们剩下的是找他去的,但是得借贷合同肯定也是你们两个人签的

    查看全文↓ 2014-03-27 11:40:23
  • 141****0499

    如果为办理变更、会直接扣款,需要你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变更证明(离婚证明之类的)

    查看全文↓ 2014-03-27 10:54:16
  • 134****7651

    肯定得贷款还清后才能过户,因为目前房产还不是全部产权在你名下,贷款部分的权利是贷款银行的。
    一般银行是不允许转贷的。
    要想过户你可以先还清贷款后撤销了他项权抵押,再办理贷款。如资金有问题可以在过户后再办理房屋贷款,很多银行开展这项业务。

    查看全文↓ 2014-03-27 10:46:05
  • 152****9954

    已经离婚了就只能还清了才能过户了!

    查看全文↓ 2014-03-27 09:39:50
  • 153****8086

    是这样的,没有办法转,但是你可以先借钱还完贷款,在把房产证换成你的名字,之后你去银行再做抵押贷款即可(利息会稍微高点,但是这个没有办法)

    查看全文↓ 2014-03-27 09:29:35
  • 143****6532

    有些词语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意思,所以不能给出明确的回答。不好意思。

    查看全文↓ 2014-03-26 19:17:24

相关问题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如何分配?具体你可以参考以下观点:共同还贷总支付款(本金和利息)÷购房总价款(** 按揭贷款本金总额 贷款利息总额),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整个购房总价款的比例。再用房屋现值×该比例,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现在房产价值的金钱数额。(已含增值部分)再用该数额÷2,计算出一方共同还贷的增值及还贷部分的全部补偿。

    全部2个回答>
  • 结婚前,男方父亲借别人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借款。虽然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是女方仍然获得了2.5万元的补偿金。 张明(化名)与万红(化名)都是日照人,两人于1996年10月登记结婚。婚前,由于张明家经济状况不好,张明父亲就借了万红父母一万元,于当年8月,交全款买了一套27759元的楼房。2002年1月,该楼房进行产权登记,张明父亲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明个人名下。后张明与万红因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但是对房屋现价10万元无异议。张明认为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万红认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因协商不成,双方闹上法院。 东港法院一审判决房屋归张明所有,张明给付万红房屋补偿款2.5万元。万红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2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不论婚前婚后,要是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就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就本案而言,涉案房屋系张明父亲在张明婚前出资购买,居委会出据的收款单据也载明交款人为张明父亲。后张明父亲将房屋权属登记在张明个人名下,应视为对张明一方的赠与。 “本案中,张明父亲买房时对外借款1万元,后来张明和万红共同还款。”办案法官介绍,由当初2.7万余元的房子增值到了10万元,相应地,借款1万元也应增值到4万元左右。“这增值的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应该均分,但是由于房子归男方,应适当地对女方给予补偿,因此酌定张明给付万红房屋补偿款2.5万元。”法官说。 那么,对于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应该如何处理?《**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也作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该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2、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首先,要看房产是否原夫妻共有财产,即在没有进行财产公证的情况下,是婚后买的还是婚前一方独自购买或婚前共同购买。如婚后购买或婚前共同购买并登记为共有权或公证为共有财产的,则为原夫妻共同财产。在此前提下,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原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已对共同财产(房产)进行了分割,权属清晰。如此情况下房产归属一方出售房产,出卖时无需经过原配偶同意,只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财产分割公证书或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盖章的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并进行析产。二是原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房产)进行分割,房产权属不明。在此情况下一方出售房产时应由原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所得房款也为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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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不要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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