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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福州买一套拆迁安置房 听说不能过户有这回事吗

156****6219 | 2014-03-29 16:43:52

已有5个回答

  • 147****5789

    首先中介的做法是按流程走的,对于拆迁安置房,一般都没有产权证,有的说过几年会有,但过几年产权证下来后也是原来房东的名字,所以现在买的话一般都要做个公证(证明现在这房子属于我的了)。
    等到产权证办下来后,按照正常二手房交易流程再走一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税等等按正常流程走(买前确定好到时办这些手续的费用谁来出,书面留档)。
    希望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4-03-31 09:47:16
  • 143****8483

    这个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开发商事先说的市证,并能下房本的话,过户是没问题的,详细情况可以去找开发商或房管局进行仔细的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3-31 09:37:47
  • 135****4877

    只要双证齐全,产权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冻结是可以过户的

    查看全文↓ 2014-03-31 09:02:06
  • 154****3689

    **好别买。

    一般拆迁安置房,不受5年出售的限制,即使受限制,也只是加税而已,不存在不能过户的情况。 除非这房屋本来就没产权证,或者是农业户口的拆迁安置房,产权不在住户手里。

    这种房子不要买,随时会出问题,而且法律不会保护你的利益。

    查看全文↓ 2014-03-30 10:05:14
  • 135****3566

    律师提醒:购买二手拆迁安置房需谨慎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前的城市近郊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在这些区域使用性质的改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安置房。为套取现金等多方面因素,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不少以较低的价格销售二手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但由于拆迁安置房的特殊情况,需在多年以后才能正式办理产权证,因此,不少购房者在购买了二手拆迁安置房后,遭遇因几年后房价上涨而卖家反悔的事情,给购买这些二手拆迁安置房的购房者带来无尽的烦恼。
    房屋涨价 卖家反悔居住5年被要求退房
    黄女士**近非常郁闷,她购买并居住了几年的房子,却被以前的房主要求他们搬出去。黄女士告诉记者,5年前,她购买成华区某拆迁安置小区的一套三居室,经过装修后入住。近日,她要求以前的房主一起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却遭卖家反悔,卖家拒绝协助办理产权证。
    跟随黄女士,记者陪同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林方平律师、赵轲律师一起,来到位于成华区该拆迁安置小区。黄女士说,该拆迁小区是5年前统一安置入住的,2006年她与原房主张先生签订《购房协议》,约定张先生将其拆迁安置的三居室卖给她,因该房屋的产权证需要在3年后才能办理,因此她和张先生约定,待房屋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张先生应协助将房屋过户给她。
    从两年前开始,一直居住在该套房屋中的黄女士开始催促张先生,尽快将产权证办理下来并过户至黄女士名下,但张先生一直称产权证未办理下来。直到几个月前,黄女士才通过物管处了解到,张先生其实已于去年7月份将房产证办理下来。但由于目前该地段的房价早已飙升至当时合同价款的2倍,于是张先生动了反悔之心,以当时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不能进行交易为由反悔,主张《购房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合同价款,黄女士退房。
    卖方毁约无依据 应按约定过户产权
    对于黄女士的郁闷,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林方平律师认为,黄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应认定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之表述。但根据立法本意以及法院司法实践,这里的未取得产权证是指自始不能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不认定无效,即不能达到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并将会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但黄女士的购房遭遇,显然并非如此,拆迁安置房是依法建造、依法交付使用的,只是由于办理手续的时间问题,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并不是违章建筑,故能办理产权证。
    赵轲律师也介绍,**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规范;或者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这些禁止性规范后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是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后,如果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
    因此,两位律师认为,在黄女士和张先生的纠纷中,张先生在去年已经取得了产权证,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也并未规定违反该条将导致合同无效,另外,黄女士与张先生的购房合同也并不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因此,张先生要求的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相反,张先生应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协助黄女士办理该套房屋的产权过户的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3-29 16:51:12

相关问题

  • 不要买。1、拆迁安置房暂时没有房产证、无法依法办理产权移交过户变更。2、拆迁安置房在获得产权证后5年内禁止上市出售。3、如果您非要买,隐患无法排除。

    全部3个回答>
  • 通常不可以的,因为不能过户,无法保证自身权益,尽量不要购买这样的房屋。 二手房交易中,应遵循一般的流程,买卖双方要先形成合意,即达成一致意见,再根据手续办理过户。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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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的话似乎管理的还不是很严格,应该是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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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营业税个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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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为什么要交、交的项目是什么,如果属于你该交的部分,当然应该交,如果不是的话,你可以不缴,看你动迁时的合同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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