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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部门办事公开目录怎么写

135****2224 | 2014-03-29 16:48:56

已有12个回答

  • 145****9085

    我建议你先到物业的管理处先问个明明白白

    查看全文↓ 2014-04-01 15:54:11
  • 156****4711

    百度里面大把!可以多查查!@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50:00
  • 135****8630

    你要搞么?

    查看全文↓ 2014-03-31 19:51:58
  • 147****5128

    公共性服务行业

    查看全文↓ 2014-03-31 10:16:50
  • 154****2167

    这个可以去百度上去查一下的。

    查看全文↓ 2014-03-31 09:24:47
  • 144****9303

    物业管理工作态度有问题,如果物业领导想做好,应该接受反映,因此反映这个事情,客观地,不要带上个人怨愤,这样如实一些,对方易于接受并改正,否则容易形成对立的架势;

    当然,也可能你们那儿的物业不是像竞争上岗的,而是开发商的傀儡,那么它就是铁饭碗似的,不易改正。

    那时团结散落的业主们,来维护你们的正当权益。
    同样不得已不要形成吵架对立的姿态,问题才更易于解决。

    查看全文↓ 2014-03-31 09:01:39
  • 153****1451

    是什么协议?

    查看全文↓ 2014-03-30 19:15:38
  • 146****0014

    你的问题不太明确,办事公开是指那个方面,是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还是对外部客户的工作流程

    查看全文↓ 2014-03-30 15:11:07
  • 155****7954

    隶属于物业的公司管理

    查看全文↓ 2014-03-30 10:24:16
  • 144****3942

    目前,在物业行业中,建设部物业企业管理人员上岗证书认可比较大,在审报物业资质,年检中只认可建设部的物业企业经理证书。对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认可不大,请慎重!

    2006年第六期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培训班招生简章

    受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委托,为尽快落实建设部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管理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的精神,按照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对物业企业经理培养质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举办第三期物业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等物业相关从事人员及有意从事物业管理岗位的其他人员

    二 培训特点:
    本次培训按建设部有关规定,采用建设部指定教材及辅助教材作为培训教材,通过聘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的资深教授、专家,依据教学大纲,采取理论和实际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基础讲解、专题研讨、实例分析、模拟训练,使学员能够快速提高工作能力,适应目前岗位需要。

    三 培训内容

    培 训 科 目

    《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A

    查看全文↓ 2014-03-29 21:42:38
  • 138****8384

    不属于,属于独立公司性质。

    查看全文↓ 2014-03-29 17:36:22
  • 152****0281

    整体来说物业办,辖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也有权力管,其次就是公司里了应当属于劳动部门管属于物管公司属于物业公司管,如对物业公司有什么不满,可以通过业委会协调,也可以到当地房管局投诉属于当地房地局物业管理处。
    属于服务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查看全文↓ 2014-03-29 17:15:31

相关问题

  • 物业公司接管住宅项目后,实际上承担了政府一些职能,可以说小区就是一个小社会。1、主管部门:市房管局、物业科。区房管局、区物业办。2、公共秩序: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户口)、消防中队、消防科3、综合治理:区政府、办事处、社区,包含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环境调查等等,凡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他们都会找到物业公司来做。4、政府相关部门包括社会其它部门:工商局、税务局、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热力公司、环卫局、市政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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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单地说有:保卫(小区安全) 保洁(小区绿化) 公共场所管理(如停车场 游乐场等) 客服 工程维修 主要的就这几个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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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问当地的小区管理人员,或周围居民,或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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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管理法律责任有多种分类,包括: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等。按法律责任的内容不同,一般分为民事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四类。违宪法律责任不在物业管理法律责任范围。各种法律责任可以单独发生,也可能与其他法律责任同时发生,换言之,一种违法行为不一定只承担一种法律责任,许多场合,违法行为人要承担两种以上法律责任,即出现所谓法律责任复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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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具体物业的义务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至于车辆丢失,要看业主和物业是否形成有偿保管关系,构成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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