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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的户口,我的条件能不能申请廉租房?怎么申请?是不是不办低保就不能申请廉租房?

138****0756 | 2014-03-29 18: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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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8011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这是基本条件,具体的申报细则你**好去问问街道办事处

    查看全文↓ 2014-04-01 10:00:13
  • 135****3606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这是基本条件,具体的申报细则你**好去问问街道办事处

    查看全文↓ 2014-03-29 18: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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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只能申请限价房了,廉租房的条件比较苛刻,公租房好像租金也不低,只是比较稳定,不会动不动让你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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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不一定 你去相关部门去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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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户口居民不能申请廉租房。廉租房是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申请材料与核准: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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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廉租房和公租房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标准限定不同,但两者都是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性住房。1.定义不同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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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江门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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