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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公积金怎么提取

134****2940 | 2014-03-29 21:01:48

已有7个回答

  • 138****1034

    没有工作单位只有等到退休后,才能将公积金悉数取出。你如果和以前单位的关系好,可试试由他们帮你接着取,但是好象不能全取的。

    查看全文↓ 2014-04-01 14:19:17
  • 157****9396

    现在公积金网站写申请提取,而后再去营业点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54:29
  • 151****4901

    是住房公积金,购了房就凭房产证到建设局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3-31 16:12:17
  • 136****4044

    拿着房产证去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前

    查看全文↓ 2014-03-31 09:33:35
  • 136****4322

    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公积金异地买房,转入后想按转出前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的情况。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查看全文↓ 2014-03-30 09:51:01
  • 151****66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7E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7E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月 日 储蓄类型: 储蓄卡 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 开户银行: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储蓄帐号 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查看全文↓ 2014-03-30 09:44:29
  • 146****7600

    在还贷款?你是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公积金贷的款只能用来还贷不能取现,下面就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申请人应是产权人、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提取有效期限为产证发证日起6个月)
    (二)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于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城镇私房)
    (三)离退休或者到达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四)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六)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
    (七)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结清提取有效期为结清之日起3个月,结清时已使用公积金的除外)
    (八)重复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合并。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十)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低工资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十一)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查看全文↓ 2014-03-29 2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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