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全部14个回答>房子是婚前买时写上了男方的名字,婚后可以公证为我的吗?
146****8264 | 2014-03-30 12:41:28
已有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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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8117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我来帮你解释一下吧。
查看全文↓ 2014-04-02 11:43:44
1、房屋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怎么公证都没有用的,很多人分割财产采取的就是离婚的方式,这个房子才可以为你单独所有。
2、既然注册时你是公司股东,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话,不能私下,要到工商局重新登记备案,这样公司才和你没有关系。希望对你有帮助啦。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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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039
同意楼上的说法,找免费的法律咨询问问先;记得别只听一家直言,多问几家,综合建议。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25:36 -
155****8199
你好,根据本律师的办案经验,并不是加上名字就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17:27 -
148****9781
都可以,你跟你老公商量。
查看全文↓ 2014-03-31 13:11:16 -
145****8821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下律师,很方便的。在这里问不一定有专业人士。
查看全文↓ 2014-03-31 10:23:04 -
143****9923
可以公证给你的。只要你老公同意。带上你们的身份证和产权证去公证处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3-30 20:45:59 -
155****8056
只要他愿意,可以去交易中心直接把房子过户给你就好了。80元工本费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4-03-30 15:20:40 -
144****9049
房子有两个人,他也是产权人。
查看全文↓ 2014-03-30 1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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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房子产权归你。如果婚后,你老婆参与还贷的,你要适当补偿她,本金及利息以及本金所应的增殖部分。如果婚前就已经完全买下来的,婚后不用还贷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即使加名了,你老婆什么也没有。但是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是有感情和理性的,我个人建议还是要适当补偿一下,毕竟你们曾经的生活过,也有过感情,有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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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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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结合你所述是事实,如果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为判决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列补偿房屋增值部分,算下来的话增值部分可能获得的补偿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由男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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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公证。协议内容主要是该套房屋为二人共有,并约定各自所占份额。在办理房产证时应将公证后的协议提交房产机关,从而将该房屋登记为你们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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