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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安置房交易求助

145****2181 | 2014-04-02 14:56:21

已有6个回答

  • 142****6565

    您好,建议您去咨询律师比较好,

    查看全文↓ 2014-04-05 12:36:05
  • 141****5189

    你们被收地土地是市中心地吗?给安置市中心住房肯定不会同意的。

    查看全文↓ 2014-04-05 10:58:10
  • 142****7875

    只能是私底下的协议

    查看全文↓ 2014-04-04 15:13:51
  • 151****0658

    按程序说那个房子是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4-04 14:14:57
  • 147****7212

    根据当地的实际住房比例的,每个地方都有这种规定的看下规定

    查看全文↓ 2014-04-03 14:11:53
  • 132****8538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
    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
    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4-03 09:34:05

相关问题

  •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就是表示你的房屋所有权。土地证表示此土地所有权。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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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大限度的利益。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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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 中介既然这样给您说了 肯定已经确定您贷款的资质没什么问题了 贷款就应该能通过的 因为中介就是吃这碗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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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住建委开,就在北京市住建委北门进去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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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苏劳仲委[2006]1号 第十一条: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双方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 在本省境内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依法设有分支机构(如分公司或办事处等)的,按照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或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工资报酬支付地或实际工作岗位地等。 又《关于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2000]87号第一条第二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40条又进一步规定,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因此,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分支机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并有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在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时,可以将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作为劳动争议主体。但以下情况除外,职工在企业分支机构中工作,但却与企业法人订立劳动合同的或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要以企业法人作为劳动争议主体。故此,在南京申请仲裁的结果就是:仲裁决定书本委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向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宁夏银川某公司未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故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一案,不属本委受理范围。依照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2000]87号第一条第二项、《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6]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如下:对某人提起的申诉,不予处理。然后,再依据该决定去南京市的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会告知仲裁阶段未经实质处理,不予立案!综上,在南京市无法解决问题的!你现在的情形属于仲裁受理后,开庭审理前的私下调解时间,按规定,你还需要出庭陈诉辩论等,以及后面的签收文书。**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在银川当地委托个律师代为仲裁,你来回一趟的费用上千元,加上地方保护,你出庭的结果有极大的可能令你不满意,找个当地的律师可以改变争议的性质,即由属地不同的“阶级”矛盾演变为“内部”矛盾。找律师时在委托代理协议上注明后面如发生一审的代理费问题或者直接包给他,估计费用前后就2000元左右。这是**经济以及**省心的办法了 !如不采纳这个建议,你就电话死催劳动仲裁委赶紧开庭,然后死催裁决书,如满意,申请执行,大约来回3-5趟!如不满意到法院判决后执行,来回5-7趟,其中还得仲裁和法院同意邮寄法律文书给你异地签收!话已至此,怎么办应该哥们也有底了!哥们,愿上帝保佑你!主与你同在!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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