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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请公租房可以转手出租吗?出租会怎样?

157****4982 | 2014-04-03 17:27:38

已有3个回答

  • 151****9541

    这个肯定是不可以的,如果不需要就别浪费名额,如果出租了,**知道了,你也就进入黑名单了

    查看全文↓ 2014-04-05 10:05:55
  • 144****5653

    正常不可以,政策不同意。

    查看全文↓ 2014-04-03 22:57:19
  • 146****3428

    不可以转让,不可以出租,小心查到了两套都给你收回来。

    查看全文↓ 2014-04-03 17:53:26

相关问题

  • 北京市公租房的核心政策是,必须取得本市廉租房、经适房或限价房资格的家庭,放弃配售配租的,可以转而申请公租房。详细内容可以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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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管户口在哪儿,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各区县都有准入的门槛,比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没有住房,财产低于**万元,等等条件....。可以查询北京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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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永久产权,开发商不能直接卖房,要委托权威房产代理机构,国内的澳信集团(400-1122-388)就是代理澳洲房产的。转手出租什么的很容易,有专业的租务公司代为打理,而且租金回报收益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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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可以出租。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限价房是保障房的一种,其上市有着特殊的规定。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已购限价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因此,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公房可以出租并且出售。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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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主要是针对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和两限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换句话说,想租公租房你只要满足以下3种政策房条件的任意一个就可以。两限房: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城八区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5平方米,家庭年收入不超11.6万元,家庭总资产不超76万元。经适房: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0平方米,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家庭资产不超48万元。廉租房: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7.5平方米,家庭资产不超过40万元另外**新新闻:北京公租房8月1日起可申请 暂不对外地人开放。这里有更详细的官方新闻。希望你早日住上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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