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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148****4643 | 2014-04-05 10:40:45

已有7个回答

  • 142****6285

    这个问题不大吧!可以到房屋租赁所去调得到的!

    查看全文↓ 2014-04-08 09:12:48
  • 141****4617

    这麽说,你和二房东之间的转租协议,如果大房东不知情的话,那就是提前的不合理,所以你和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协议是否有效,还有待于确认。
    取决于大房东是否同意二房东转租(或者是否同意二房东转租后并且你再次转租)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33:17
  • 131****6057

    我来说说吧!云埔工业区这一带,入厂里要很多证件%7E其中就有居住证%7E居隹证办理很简单的,你有在岗贝或是荷村租房子没?有的话,跟房东说,要办理居隹证!
    到时房东会开个证明,和出租屋缴税的本本,给你!自己到刘村居委会办理就行了,`记得带上身份证复印证哦!没有到外面租房的话,就找找熟人或是老乡吧!叫他们帮你,让他们到自己租房的地方找要房东本证明或那缴税本,拿到借你去办理!不过岗贝和刘村好多出租屋房东没有到刘村居委会办理出租屋登记,也没缴税,好多没有那本本的!去年年底,刘村居委会还跑到岗贝市场免费办理居住证,不要钱,不要证明,只要照片还送联通卡!要是真的没办法!那就出绝招%7E到东区麦当劳那边,办个那啥,你懂的!也就30左右!〈不提倡,要是急的话可以试试〉这边一般厂里检查证件不是很严,有那证就行!至少宏仁是这样的!〉打的好累,希望可以帮忙你!都没有分送,还写这么细,!!纯好人!!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27:09
  • 147****6025

    如果要操作,建议按照如下步骤:1、和父亲、女儿签订三方协议,注明前一份协议在这一份协议生效后自动失效;2、父亲、女儿和你三人签名,写明签约时间;3、注意每次交付租金后,要求房东出具收条。

    查看全文↓ 2014-04-06 21:02:43
  • 142****8052

    现在跟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肯定合法有效。你们可以在新合同上注明,原先跟房东父亲签订的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后即废止。仔细一点的话**好注明你已经交付的租金是从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的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13:28
  • 145****4548

    你可以找物业公司让他们找业主跟你去房管所办个租赁合同,当然这个中间产生的费用肯定是由你负责的,这个都是可以通过协商沟通解决的.

    查看全文↓ 2014-04-05 15:15:17
  • 138****3435

    当时的中介有低案,可以叫中介补一份。

    查看全文↓ 2014-04-05 11:05:44

相关问题

  •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程序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二)当事人应携带的有关证件  当事人双方在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其中一项所需文件要求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说,各自要求的证件是不同的:  1、出租人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应另外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的有关证件: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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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你租房子所在街道的街道办,要拉上房东一起去做登记,当然还要缴税(租金的4%-6%)**主要要确认你是真实住在**涵盖的范围,还有你有交教育建设费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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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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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提交的资料: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复印件)。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如出租房用途为住宅,承租人为年龄是多少岁的人等。3.房屋委托他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屋出租,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4.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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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现在出来工作都是选择租房的方式生活,而租房是需要鉴定一份租房合同的,里面会约定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很多人对于合同的签订不是很了解,那么,租房合同怎么写呢?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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