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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要拆迁,别人邦我们建,要怎么签协议?

153****5746 | 2014-04-05 12:04:58

已有8个回答

  • 154****2586

    业内人士指出,即便代工企业为自己品牌生产的卫浴品牌,都会采用含铅量超标的配件,更何况是那些代工的商品。

    查看全文↓ 2014-04-08 09:12:56
  • 153****8304

    您好,房产证上虽然是父亲的名字,婚内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母亲过世,她的那一半产权应该由您父亲及子女共同继承,您后妈无权要求在新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查看全文↓ 2014-04-07 20:31:38
  • 155****5869

    协议必须要签,包括拆迁补偿,回迁日期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要协商好,签订拆迁协议,您可以和他们协商,必要情况下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在为签订拆迁协议情况下强拆,详情您可以到当地律师所咨询一下如何进行相关程序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42:39
  • 146****0790

    你好,应该,到拆迁办详细咨询,希望对你有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27:49
  • 136****0920

    儿女是有继承权的,但是老父亲是占这房子的75%的产权的,所以此协议是有效的!...有权利继承,但是如果产权正是一个人名字

    查看全文↓ 2014-04-06 14:06:56
  • 145****4812

    这就要看你们当地的政府是吃什么饭的了!如果和开发商唱一出戏,那就算什么也不签,给你拆了,你也不能怎么样的!如果不是,那更好了,去房产局问问!

    查看全文↓ 2014-04-06 13:32:43
  • 133****7873

    依本人经验,现就你提出的几个问题做一下答复,请参考:
    1、以前老单位的职工宿舍很多属于划拨土地,所以开发商说是小产权房也很正常,但现在土地已经出让变成了商业开发用地,开发商已缴纳了出让金,再次开发建设后就不再属于小产权房。你们以前的房产证、收据等对于证明你的房屋权属是有效的,你没有必要再补办什么证件,再说补办的可能性也不大!
    2、开发商征求被拆迁户意见是正常的,没有这个意见他们无法走正式拆迁程序,此外拆迁补偿应有正式协议,而这个协议的签署应该是有第三方的,即当地的街道办、居委会等监督。
    3、签协议应该注意其中的内容,首先是赔偿标准,应该是按楼房实际面积来赔偿,比例各地不尽相同,象你们这种情况,只要能证明自己的权属,就该享受合法、公平的赔偿;开发商应该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偿费、过渡补偿费、移机费等;要在合同里注明具体赔偿给谁,什么时间交房,如果过期不能交房安置怎么办!安置房的面积与被拆房屋面积有差别怎么办!确权等各项手续费由谁来付等等。
    4、报危楼改造,国家会按相应政策在一些规费上减免,如人民防空设施费,会有一定的减免,这个不会给住户的,只是减免,没有赔偿。
    综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06:47
  • 154****0316

    要求置换,让他们用建好的新房子给你们家做补偿,拆迁赔的那点钱买房子根本不够

    查看全文↓ 2014-04-05 12:34:27

相关问题

  • 征收公告出来后,您如果对补偿不满意,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诉讼的,目前国家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无特定标准,基本上会按照您们拆迁时房屋或土地周边的市场价格。 地方上会对拆迁地出示相关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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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民事合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现实中产权调换又分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因此针对不同的补偿安置方案,合同的关键点就不同。由于被拆迁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在签订拆迁合同时被拆迁人忽悠是常事。下面结合办理的案件分析一下拆迁人在制定拆迁补偿协议时的常见问题。(一)主体不符不签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拆迁指挥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些商业开发项目中直接与被拆迁人接触的不是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但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受真正的拆迁人授权委托和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否则视其没有拆迁许可证;二是真正的拆迁人将项目转让与他,并由他来实施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该转让合同并要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没有得到有效确认的情况下视为其未取得拆迁许可证。个别情况下,也有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但因被拆迁人无法 了解其没有开发资质的真实情况,与其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结果受委托的开发企业将本用于回迁安置的房屋再次出售。不仅造成两个开发企业为了开发利益打官司,更有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尽管**高法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有关于回迁安置房屋的条款,但打起官司旷日持久,**终受到损失的还是被拆迁人。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类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拆迁单位,受拆迁人委托参与被拆迁人的谈判,当该项目拆迁工作完成后便到转移到另一个建设项目,其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拆迁人,当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可要多长几个心眼。拆迁公司与拆迁人均有委托合同,合同中可有些条款对拆迁公司是硬性的,如不能出现被拆迁人诉讼、复议、上访等事件,拆迁公司为了不出现此类事故便随意答应被拆迁人的条件,结果当条件不能实现时,被拆迁人去找拆迁人理论,拆迁人对此多是不认的,即使被拆迁人进行诉讼,但由于拆迁公司并不是合法的拆迁当事人,法官也没有办法判决拆迁人履行合同或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二)内容不确定慎签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我们代理某重大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被拆迁人为了支持项目建设,服从“先拆迁腾地,后解决纠纷”的安排,在一个月内便全部签订了协议将房屋拆除。但是拆迁补偿协议只约定了十八个月后安置,届时双方签订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但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并没有确定,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当十二个月过去了,被拆迁人仍不知道拆迁人是否在建设安置房屋,更不知道安置房屋建在什么地方,何时才能住进安置房屋,也不知道安置房屋的面积、设计等有关房屋的各种信息,当他们要求拆迁人说明情况时,拆迁人让找政府,政府又不能做出明确答复,这样象踢皮球一样让被拆迁人找来找去,被拆迁人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场官司耗时9个多月仍在审理过程中。这就是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没有将安置房屋的具体内容明确造成的诉累,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有关安置的内容,法官判案也增加了难度,给被拆迁人带来了无尽的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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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房建设办件程序 1、申请。建房本人申请,经村、组同意并签署意见。 2、乡建、国土现场踏勘,进行选址定点,对符合用地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核发选址意见书(若需占用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设施,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 3、凭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符合条件由国土部门核发用地许可证。占用耕地的,先到财政部门缴纳3元/m2的耕地占用税,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乡建部门凭用地许可证进行房屋打桩放线,并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三层及三层以上的,须进行房屋设计或采用通用图纸。 5、房屋修建完毕,由建房户提出验收申请,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组织相关人员对房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街道办事处或镇**在用地许可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签署意见。 6、办理农房产权证书。交纳国土17元/户登记费,5元/户印花税,房管10元/户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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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 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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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者也是既得利益者 从这个角度上讲你要维护自己应得所有利益的可能性很小了 只能尽力去争取利益的完整程度。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法 一是将自身的经历客观材料发布到网络里 形成社会舆论压力 寻求社会支援 当然 你要掌握力度 考虑到报复性 二是去寻求相关法律援助 三是积极做好失败的准备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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