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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买卖存在什么风险呢?

138****9732 | 2014-04-11 13:22:47

已有6个回答

  • 144****9507

    当然有风险,因为地是集体的,他开发是镇政府行为,没有国家许可证,你买了没有产证的。得不到国家保护的。

    查看全文↓ 2014-04-13 21:14:18
  • 154****5190

    集资房好象是没有房产证件的,**大风险就在这,建议您咨询清楚再买

    查看全文↓ 2014-04-13 16:01:26
  • 131****3681

    风险是有的,不过还好,没那么幸运的话,就还好。

    查看全文↓ 2014-04-13 13:25:39
  • 142****8064

    魏国鹏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买卖存在什么风险”这个问题。
    一、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二、买卖集资房存在以下风险: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多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集资房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早期楼盘多无社区,但南山、宝安均有多个集资房楼盘成片开发,部分社区规模与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

    查看全文↓ 2014-04-12 22:03:26
  • 153****2863

    村委方面关于土地及建筑的证明(绿本),律师的见证

    查看全文↓ 2014-04-12 13:29:02
  • 132****8888

    在买卖的时候要注意,要有村委会的证明及绿本,律师的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4-11 20:10:45

相关问题

  • 单位集资房性质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单位集资建房按性质来说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但是对于已经拥有住房的职工来说,可能显得多余。但由于集资房交易可以获取利润,因此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集资房交易的现象。但是集资房并不能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提并论,它是带有政策性质的福利房,并且产权按出资的比例确定归属。所以集资房的产权有可能并不全权属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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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具体来说,根据集资房出资性质,情况有所不同。第一种情况,集资房是由职工全额集资建成的。这种情况,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房产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种情况,集资房是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造的。这种情况下,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产权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产权共有人单位制定的具体政策,并经过单位的同意,同时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买卖集资房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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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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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集资房的风险: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集资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 1、资金的筹措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 2、施工队的选择,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以保证。 3、较难形成规模,集资房通常较难形成规模,大多是一栋或二三栋楼,由于规模小,客观上造成管理配套难的问题。即使集资者有意完善,结果往往仍是力不从心。水、电、煤气管道的接驳,公共设备的维修等等,都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即使是简单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也离不开资金,更不用提社区文化建设和其它体育设施配套、正规的物业管理等,这些都是集资者始料不及的,也是开发商不会考虑的。 4、产权问题,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5、所有权人的资信状况,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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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措资金之后,所建造的房屋。集资房和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因为集资所建的房子产权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而商品房是由购房人自己出资,拥有全部的产权,在之后上市交易的过程当中,商品房只要取得了房屋所有产权证就可以随意买卖,但集资房需要补足剩余的部分转变成为商品房之后才能够买卖。集资房可以转让的条件:1、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产权已经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房子,在通过单位的审核批准之后,取得了合法产权证书,才可以上市交易。2、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其他共有人在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也就是说员工个人只有部分的产权,在没有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之下,是不能够出售房屋的,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单位集资房拆迁有补偿吗?单位的集资房在拆除之后是有补偿的,但是补偿的比例按照当地的拆迁标准及集资时所占的比例补偿,根据职工个人建造集资房价格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以及税费等方面来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