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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补贴需要房东哪些材料

147****1178 | 2014-04-13 15:35:39

已有2个回答

  • 144****9861

    我不是成都的,但这个问题可以给你解答一下:
    1、廉租住房申请要求必须提供户籍地及居住地的房产证明。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多的申请家庭提供不出居住地的房产,我们一般都建议到房产权属登记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2、其实只要你在复印件上注明廉租住房专用即可,不会给你带来太多麻烦,**保险的办法就是你和他一起到廉租房办理单位提交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4-04-15 20:07:12
  • 158****2845

    申请家庭带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



    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办初审证明材料合格后发申请表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证明材料;

    ┌——无单位申请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审签意见

    街道办事处:社区对住户进行住地公示

    └——有单位申请者:单位人事劳资、房管处(科)审核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市住保中心廉租办审核合格登记;



    市住保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联席会议核实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登报公示;

    ↓ 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成员卡、登记卡)

    (3)、婚姻证明

    (4)、房产证明(户口所在地房产证明、单位住房情况证明)

    (5)、城市**低生活保障金领取情况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

    (6)、家庭成员之间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须知

    经《成都日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廉租住户,按以下程序签订补贴协议:

    1、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后,告知其租金补贴金额。

    2、为改善享受租金补贴家庭住房条件,申请人可以到已在我中心现场办公的金丰易居、精至诚房屋中介公司或其他房地产中介公司租房。可以租赁私房或者公房居住,租住农房也可以,其租赁不同房屋的手续按照下列条款出据手续或证明:

    (1)房屋出租方为私房者,由房东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所在辖区开据的出租房屋证明或者两套房产证明(证明可出租房屋1套供他人居住)来办理;

    (2)房屋出租方为单位,由经办人带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来办理;

    (3)房屋出租方为中介公司,经办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公章来办理(出租的那套房屋,房主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要带)。

    (4)房屋出租方为农房者,由房东带房屋所有权证、所在辖区开据的出租房屋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5)租房时间需1年以上,不能租即将拆迁的房屋

    (6)亲属的房屋不能租赁。

    3、经工作人员查验出租方和申请人有关证件、证明后,由出租方和申请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审查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4、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建设银行二支行后子门分理处开“活期”帐户,市住房保障中心按季度向申请人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5、以上租房工作完毕后,由申请人与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查看全文↓ 2014-04-13 16:01:18

相关问题

  • 填写《岳阳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大龄未婚的由民政部门提供未婚证明);  4、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  5、计划生育证明;  6、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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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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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1、申请廉租房需要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5、申请廉租房需要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申请廉租房需要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申请廉租房需要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注:申请廉租房需要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总结:有关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以及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知识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小编想说的是上面的条件和资料都是必备的,所以大家赶紧根据上满的材料准备申购吧,希望上面小编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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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样的人才能申请呢?申请廉租房又需要哪些材料,如何走程序?跟着小编一起看看。 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3、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拆迁安置住房; ⑤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属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受到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明; 5、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三、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