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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财产界定咨询

143****6075 | 2014-04-13 18:44:16

已有3个回答

  • 152****9072

    根据我国《物权法》,房产这种物权,归属于房产登记机关登记的所有人。从你叙述的情况看,该房产应该属于男方,字据不能决定房产的归属,有关房子归男方父母所有的约定,应属无效。

    查看全文↓ 2014-04-16 16:56:54
  • 134****1563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4-15 09:31:51
  • 142****7949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4-13 19:10:42

相关问题

  •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即产权证上产权人的财产),但如果只是婚前支付了**部分,那么个人财产部分仅指**部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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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即产权证上产权人的财产),但如果只是婚前支付了**部分,那么个人财产部分仅指**部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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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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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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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婚前财产中的不动产都会进行登记,在登记材料有记载明确的日期。在实际运用中,只要早于记载的日期的时候,这些材料就是界定婚前财产的证据。例如房产证、《商品房购买合同》、公司股份等等。并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 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 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 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 人婚前财产;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 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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