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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如何界定?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界定

156****6363 | 2019-06-13 18: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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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9****5802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13:34
  • 146****4396

      所谓新《婚姻法》房产新规,是指《**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婚姻关系涉及房产的解释:
      法释〔2011〕18号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13:30
  • 141****1654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在新婚姻法施行以前,房子的归属权由房产证上的户主来决议。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姓名,谁就有权分得房产,这也导致许多人在成婚时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姓名,以保证这场婚姻“不亏”。

    可是新婚姻法施行今后,不再是以户主来决议房子归属权,房产证上即便有名字,也不一定能分得到钱!

    婚前婚后的房产归谁?

    1.婚前一方出资全款买房

    结婚前一方出资全款购房,不管房产证上加谁的名字,都跟加名方没关系,这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如果婚前一方出**,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其名下,婚后双方出钱还房贷,另一方也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2.婚前双方出资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在法院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3.婚后父母出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的规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后买房及还贷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两边没有清晰约好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姓名,都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

    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付出首期款置办的房产,婚后夫妻一起交给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子装修所付出的相关费用,都归于夫妻共同产业,离婚时能够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切割,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具体约定来处理。

    5.继承获赠房产

    按照相关规定,如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无论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若是赠与所得的房产,则默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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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新《婚姻法》房产新规,是指《**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婚姻关系涉及房产的解释:  法释〔2011〕18号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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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是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只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的话,该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如果是婚前贷款购置的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话,虽然房屋会作为**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该方需要补偿另一方;如果是婚前购置的财产,但是婚后加名的话,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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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二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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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不离婚也可以分割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根据以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是以离婚为目的的。不离婚的,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但是,由于婚外情的增加,一些有婚外情的人将夫妻财产赠送给心仪的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解决了这一难题,规定有以上行为的,可以起诉分割夫妻财产而不用离婚。二、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房屋增值部分不分割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婚内赠与房屋可撤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项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四、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父母购买房屋为个人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共同还贷房屋可得补偿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六、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协议可反悔新婚姻法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后才生效。没有协议离婚的,一方还可以对分割协议反悔,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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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是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只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的话,该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如果是婚前贷款购置的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话,虽然房屋会作为**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该方需要补偿另一方;如果是婚前购置的财产,但是婚后加名的话,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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