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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具体了解一下该楼盘的详细资料想买一套不知道有没有打折

131****9149 | 2014-04-13 21:13:11

已有6个回答

  • 135****5017

    想找房子就去找中介

    查看全文↓ 2014-04-16 13:23:35
  • 155****8656

    楼主问这个问题就是第一次买房,所需资料:深户或者社保(满13个月)户口本,如果没有结婚提供未婚证明,结婚就提供结婚证,首期款,银行一年流水,收入证明!
    过户手续:找好房子以后 先签跟业主中介签一个预售合同 业主要赎楼的就去公证出做个公证 找担保公司赎楼 一个月房产证就能赎出来 客户在这段时间要准备**款 准备好了去银行做资金监管 并申请按揭 等银行出了带款承诺函以后 就去交易中心验资料 三天会出结果 可以的话就去国土局过户了 过户之后就等领证了 领完证去做按揭的银行把房产证抵押了 就等业主收到尾款以后跟业主过水电 煤气什么的 业主把钥匙交到您手上 您就可以住自己的房子了
    就这些,楼主如果看到了就采纳下赏个金币吧,谢谢!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25:25
  • 153****4579

    您好!没有找到您所提问的相关楼盘信息。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24:15
  • 141****7626

    项目已出地面4、5层,仅一栋住宅,预计2013年入市,主推22-45平、50-65平公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77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1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项目位于福田区燕南路与振中路交汇处西南。
      项目介绍:朗钜创公馆项目为后现代化的建筑体,拥有绚丽的外立面和前沿的建筑肌理。提倡的云生活是将科技与建筑、生活模式、商务空间三体的完美融合,体现商务办公与居住环境相融合的新模式。将高层的酒店式商务公寓融入云科技内涵,与百变创意空间结合,打造商务办公的新标杆;商业部分成为新兴IT的体验中心,将前沿科技引入,IT品牌云集,引领时代前沿的智慧型商业中心。

    查看全文↓ 2014-04-15 09:31:23
  • 142****3009

    与业主签合同、交定金-----银行资金监管、贷款申请------出承诺涵-----赎 楼------过 户-----抵 押-----放 款----交 房
    现在在深圳购买房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深圳户口 2.一年以上的社保 3.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如果你满足以上的条件,深户只可以购买二套房产(第一套**三层第二套**六层)非深户只可以购买一套房产,还有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不是深户就要提供社保清单或税单(满一年以上且没有间断过的要在13个月))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 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的 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所开具的未婚证明)
    取证时间分深户与非深户时间不同,深户是5个工作日就可取新房产证,非深户则要30天自然日。
    交房通常情况下都是卖方收到全部房款后2-3天内交楼(但只要您双方协商好提前交楼,水电读数费用结清亦可)你**好是找一个好一点的中介公司,会全部都帮你办好的!

    查看全文↓ 2014-04-14 10:06:58
  • 144****5778

    一手房楼盘详细资料建议你咨询当地售楼部!

    查看全文↓ 2014-04-13 21:19:58

相关问题

  • 多层的话,3或4层,高层的话,18层以上,以两间主卧向阳**好。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现房在售。

    全部2个回答>
  • 回迁房可以买卖。购买回迁房所需承担的风险在于,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办理手续需要先办到原房东的名下,然后过户给你,可能短时间之内无法办理。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1)、严防“一房数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2)、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3)、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4)、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5)、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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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呀!贷款主要是根据你实际贷款的用途来决定你的贷款方式!

    全部3个回答>
  • 目前绝大多数的配套安置房有过户时间的限制,一般是产证办出后5年内不得过户,通常在产证的附记里体现。然而这样的房屋在房地产市场上仍有很大的销售行情,由于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值的30%(当然视房屋的具体位置、离过户限制的时间长短等而有所差别),仍然得到不少人的青睐。(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必须满足上述五个条件之一,合同才能被确认为无效。至于上海市目前关于配套房限期内禁止转让的地方性规定,其所规定的是当事人在限期内的转让行为,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该规定所产生的后果是受让方可能要承担无法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的风险,但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效力并不因此遭到否认。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很多人可能吃了颗定心丸。但我们此处,就要着重地谈一谈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了。简单地说,购买此类动迁房的风险的性质和种类,和购买普通二手房并无二致。同样存在卖方违约、不配合过户的情形,也存在因卖方有其他债务,房屋被查封或抵押而不能过户的情形。但是不同的是这个风险等待期特别长,所谓风险等待期就是在这个期限,风险是否发生、何时发生都是不确定的。一般的二手房买卖,从签订买卖合同到过户到交房,前后一般也就是2-3个月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有可能发生一些不确定的风险,但由于时间较短,发生风险的机率较小。而动迁房买卖从签订买卖合同到**后过户,前后可能就是5年的时间,5年那么长,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也许1-2个月内人的想法不会发生什么改变,但经过了5年,如果房价涨得非常厉害,心态再好的人可能内心都会有些微妙的变化,所以才碰到了房东中途就要加价甚至毁约的情况。作为律师,我并不建议客户购买此类房屋,毕竟风险太不确定,对于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讲,**不愿意碰到的也许就是不确定性。但如果向客户告知过风险后,客户经过自己的权衡,仍然执意要购买的,那么作为律师,也只能**大程度地为客户来降低风险。1、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诚信很重要,只要诚信,合同就能比较顺利地履行下去,因此有必要在签署买卖合同,决定购买前对房东的个人信息、家庭状况等做一个必要的了解。有可能的话,调查其资信情况,评估风险大小,防止卖方资信太差、外债过多,因为那种产权人的房屋经常因债权人申请而遭到查封。2、既然我们明确了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重要的就是在合同里明确权利与义务,并对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标准定得尽量高一些,并无坏处。因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并没有绝对的所谓20%或多少的标准,而是与实际损失想比较而言。如果将来5年后,损失小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依据法律可根据实际损失适当调低违约金;如果损失高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依据法律可根据实际损失适当调高违约金。显然对于守约方来讲,选择前者相对更有利一些。当然制定合同中有很多细节,委托律师拟定可以达到更全面的保护。3、因为目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不能在交易中心备案,无法防止一房两卖,除了让卖方实际交房作为保障外,一般会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个手续能起到比较好的作用。但并不是万无一失的。比如卖方完全可以补办产证,再设立其他抵押(抵押并没有次数的限制);同时由于交易中心认可的是借款抵押协议,而借款实际并不存在,此抵押协议有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4、目前除了将房屋产权证、他项权利证书原件直接交买方保管,并由买方占有房屋以外,如有可能的话,还可以要求卖方将有关房屋的所有权利委托给买方指定的第三人行使,这个第三人必须是买方绝对信任的,保证将来符合交易过户条件时,即使卖方不出面配合,仍然可以由委托人凭公证书直接将房产过户给买方,避免可能产生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当然这种委托书目前上海多家公证处已不予办理,但这并不代表此类合同不合法。有客户在张峥嵘律师的建议下,至外地办出了有同样效力的公证委托书。但此类委托书也有被卖方私自撤销的风险。在动迁房买卖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不同的买卖双方可能碰到的情况不完全一致,无法一一预见。因此上述几点只是普遍适用的建议,可以运用于大多数的买卖过程。如有特殊情况,建议还是事前多咨询律师,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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