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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还在父亲名下的房产如何过户给儿子

156****9648 | 2014-04-15 15:52:57

已有8个回答

  • 134****8355

    您好,现在赠与不怎么好做,过户的话交点税收就好了。

    查看全文↓ 2014-04-17 22:24:12
  • 143****3378

    以赠予的方式过户,不用钱

    查看全文↓ 2014-04-17 22:16:18
  • 155****6432

    赠与就省钱但是如果以后这房子相卖的话税费就很高,如果以后想卖的话就走买卖程序,交个税1%契税1%如果房子没过五年就交多营业税5.6%,过了就不用交。

    查看全文↓ 2014-04-17 09:07:43
  • 152****5049

    过不了,父亲去世以后,母亲站百分之50的产权,两个儿子和女儿共同站百分之50,如果过户给小儿子,其他儿女必须做公证,自愿弃权。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44:23
  • 151****6441

    办理继承还是比较划算的,先公证,然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22:27
  • 157****6708

    两种办法:第一种;先将房子过户到您母亲的名下,这个手续可以走继承,因为您母亲是第一继承人,所以直接就可以办理,然后再由您母亲过户给指定的孩子。
    第二种,让您的母亲和女儿还有不集成此房的儿子,手写放弃继承声明,同时做公证。这样也可以过户给指定的儿子

    查看全文↓ 2014-04-15 20:26:59
  • 145****9448

    你的情况可以有两种方法进行过户:
    1、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么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只要你名下的房产是婚前获得的,那么就不是共同财产,除非,再婚后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房贷。

    查看全文↓ 2014-04-15 18:54:39
  • 145****8087

    你父亲的全部子女和你母亲一起到公证处,做一个你母亲和其他子女放弃继承,由儿子继承的公证就可以了,大概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2%,具体到当地公证处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4-15 16:04:52

相关问题

  • 成年子女的房产和父母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未成年的人的房产无法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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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并且同意由你一个继承。凭公证书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如果继承人间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凭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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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父亲首先有1/2的产权,另外1/2才可以用来继承,三个女儿,子女及父亲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这1/2。所以不可以强行过户其中一个子女。对于共有的不动产的处分问题,《物权法》已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规定比较原则,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物权法》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具体说来,可以这样操作,首先,告知大家要出售房产,要求他在10日内决定是否购买份额,如不购买,视为同意出售给他人。然后用竞价方式,由价高者得。当然这竞价的人可以是除这家以外的其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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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办理继承过户。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因为孙子一般都不是继承权人,所以办理公证时,所有继承权人都要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各自可继承的部分都赠予给孙子,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个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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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继承,需要死者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签署放弃协议,一起做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局申请继承过户住房。因为婚姻期间取得住房,住房是共有,所以,只能继承一半产权,另一半属于死者配偶所有。继承公证费用是2%,继承过户住房只有手续费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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