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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57****9749 | 2014-04-15 20:39:44

已有6个回答

  • 137****3316

    呵呵,恭喜您,只要加上您的名字在什么情况下,房产都是有您的一半的,除非您们在产权上划分了拥有比例,要不有您的名字肯定是有您一半的!

    查看全文↓ 2014-04-18 09:28:15
  • 158****2452

    这个得查婚姻法如何定义的了。

    查看全文↓ 2014-04-17 21:30:47
  • 154****4494

    若您能举证房产购置时间为婚姻登记之前,则可主张该房产为您婚前财产。

    明确一下的是,若确实为您的婚前财产,您不需要对其公正,也不需要签订任何协议,之需要在法庭受理只是举证既可。

    就像您说的,您的母亲赠予给您的房产,若在结婚登记之前已经办理的过户手续,则算是您的个人财产了。就算没有过户,那么是您母亲的财产,也不会遭到分割。

    查看全文↓ 2014-04-17 18:24:19
  • 133****3667

    你好 新婚姻法 以下四点是焦点 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房子:
    1、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2、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同样,给女儿买的房,女婿也没有份。
    3、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反之亦然。
    4、 婚前一方付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但是要给另一方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4-17 17:23:15
  • 132****7817

    不算的这是婚前财产你没有份的

    查看全文↓ 2014-04-17 16:56:21
  • 138****7538

    可协议约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4-15 20:54:27

相关问题

  •   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不算夫妻共同房产。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部分。  二、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  办理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据了解,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询房产公证具体事项,客观地讲,只能建议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去咨询。有些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咨询公证处能否办理,如果办不了,建议办理日后房产归属协议的公证。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未婚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顺利办理。  办理公证的当事人要事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及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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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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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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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卖房款应该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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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婚前房产公证是没必要做的呢?而这些情况下,“婚前房产公证”则没必要做: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所住房屋为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故而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以拿到不动产权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的,故而也没必要公证。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ps:补偿的一半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它仅限于本钱,不包括房屋未来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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