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银行贷款 >首套二套 >详情

去年买了一套房屋,是一次性付清,今年想再买一套房,需要按照第二套房标准按揭吗?

142****6873 | 2014-04-16 17:07:33

已有2个回答

  • 133****4884

    就像上面的仁兄说的,这肯定算二套房,和一次性付款么关系,只是产权上名字有关系,另外就是要多交一部分契税,如要贷款的话利息会高点!

    查看全文↓ 2014-04-17 19:18:33
  • 158****9766

    这套住房将按照第一套住房按揭的标准执行!

    因为目前银行衡量第一套和第二套的标准不是你买了第几套,而是你按揭买了第几套。

    计算的是按揭贷款的次数,不是你买房的次数。

    你第一次购买的房屋是一次性付款,不影响你这一次的贷款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4-16 17:35:36

相关问题

  • 如果您爱人在银行没有贷款记录,且现在只有一套房子,那么您爱人**可以付三层,只限二手房,一首房我不是很了解!

    全部2个回答>
  • 如果按国家的相关规定,你这样的情况也是属于二套房的。但这个二套房的认定都是由银行来操作的,因此向银行去查看你个人的情况了。

    全部2个回答>
  • 算的,现在是以家庭为单位。去掉你的名字可以,或者只写你母亲或者父亲的名字,算转赠。手续费不多。

    全部2个回答>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全部2个回答>
  • 不可以的,

    全部8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