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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138****7119 | 2014-04-18 16:32:13

已有5个回答

  • 157****2557

    哥哥啥时候买房子了,呵呵

    查看全文↓ 2014-04-21 09:43:34
  • 135****8504

    住房公积金有如下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有如下特点
    住房
    (1)普遍性,城镇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 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专用性,《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4)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5)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编辑本段管理方法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编辑本段主要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编辑本段缴纳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4-04-19 17:26:23
  • 147****6620

    笨蛋%7E!首先我要告诉你 我也是外地的%7E呵呵
    这个钱是必须要缴纳的%7E企业交 你担心个什么
    还有 在老家这个钱早就有了%7E深圳一直没有%7E多少人想要啊 多好啊%7E
    现在越来越统一管理了%7E等几年没准统一了呢%7E
    反正钱公司交
    我不觉得亏 我觉得很好啊%7E
    还有就算不是深沪 以后退休 拿的钱也比内地缴纳养老金的人要拿的多的多啊%7E
    所以我周围人都坚持交 反正就15年而已

    查看全文↓ 2014-04-19 11:54:04
  • 134****3478

    住房公积金是为了职工有住房保障而缴纳的资金。

    查看全文↓ 2014-04-18 21:28:00
  • 158****6240

    1、深圳目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是92年深圳社保条例里有的。故事是这样:92年社保条例里规定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等一套政策,但后来政府又出台了单独的养老、医疗等政策,唯独住房公积金,一直没有新政策出台。因此,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在有新规定出台前,92年社保条例中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仍然有效。

    2、按照92年社保条例里的规定,凡事有深圳户口的员工,都应享受住房公积金(单位交,个人不交);没有深户的,不强制。

    3、在实际操作上,深圳绝大部分公司都没有执行此政策。但认真追究起来,确实是违法的。我曾经咨询过社保部门的态度,结果是:民不举,官不究——潜台词是:员工投诉的话,劳动部门还是会管的。

    查看全文↓ 2014-04-18 16:48:42

相关问题

  • 此资料仅供参考,这是其他省份的标准,深圳的还没公布,贷款期限(年)贷款年利率(%)月均还款额(元)(贷款1万元)14.00

    全部3个回答>
  • 只有少数深圳人能享受公积金待遇的局面就要改变了。在将于年内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综合改革方案》中,将住房公积金缴交对象扩展到全市企事业单位全部户籍职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和比例,并规范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该方案目前正在准备当中,并未**后成型,预计年内可以出台。”深圳市国土房产管理局某不愿具名官员透露,目前该局正在拟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综合改革方案,在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后,于2007年年底前组织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市将全面建立强制性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自1988年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后,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采取了两种不同形式的做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住房补贴,企业则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由于对企业没有强制性要求,导致公积金覆盖率很低,迄今只归集约5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所有大中城市中,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虽然目前深圳市国土部门因公积金方案还在准备当中,不便对外透露太多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新方案将改变过去只有少数人能享受公积金待遇的现象。“由于历史原因,深圳没有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从2005年开始,深圳市国土局已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展调研工作,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已经初步形成一致意见,预计今年内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这是深圳市国土部门对于深圳没有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解释。在深圳众厦地产顾问中心总监朱建烽看来,出台新的住房公积金方案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配套政策,可以为普通市民提供成本较低的贷款渠道。他同时建议,在新方案中,应该考虑到对低收入人群的缴存基数和比例有适当倾斜,也要考虑缴交企业的成本负担问题,比如政府可以考虑给予企业适当补贴。

    全部2个回答>
  • 深圳的公积金刚实行不久啊,你可以打公积金银行咨询电话问一下具体的情况

    全部4个回答>
  •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全部4个回答>
  • 你们这样的单位,当然是领导说你有,你就有的啊。。。找领导啊,你们这种这单位,福利都是领导愿加就加的,工作了20年你居然还没摸清楚游戏规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