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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公积金使用允许两次吗

135****1465 | 2014-04-20 12:25:03

已有9个回答

  • 154****8625

    现在国家的政策是:如有过一次公积金货款还清但是房子没有卖的话,现在按二次货款,只能货四成,**六成,基准利率上浮10%,如果有过一次公积金货款还清并且房子卖掉并在北京无房的情况下,现在在用公积金货款,按首次货款算,基准利率,90平内货款8成,**2成,90平以上货款7万,**3成

    查看全文↓ 2014-06-20 15:58:40
  • 151****6430

    现在国家的政策是:如有过一次公积金货款还清但是房子没有卖的话,现在按二次货款,只能货四成,**六成,基准利率上浮10%,如果有过一次公积金货款还清并且房子卖掉并在北京无房的情况下,现在在用公积金货款,按首次货款算,基准利率,90平内货款8成,**2成,90平以上货款7万,**3成

    查看全文↓ 2014-04-23 10:11:37
  • 134****1962

    把贷款还完,就可以贷二套

    查看全文↓ 2014-04-23 09:25:25
  • 142****9791

    可以的 不会高

    查看全文↓ 2014-04-21 20:42:31
  • 136****9207

    现在有些地方可以。
    异地住房贷款是指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之外的城镇购房,并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办理异地住房贷款,执行购房(借款)地有关贷款的规定和政策。

    按规定,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驻冀石油、铁路等系统单位)申请异地住房贷款,其缴存所在地管理中心应提供职工缴存情况等证明材料。

    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省城镇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以下简称“省外异地贷款”),贷款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资金充裕的,也可使用本地资金。

    办理省外异地贷款的,职工购房(借款)地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协商签订职工异地住房贷款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与责任。签订的委托协议应报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办理省外异地贷款应收取一定的承办手续工本费,手续工本费由职工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付。

    由职工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提供贷款资金时,该管理中心应要求缴存地管理中心在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的同时,承诺将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其不能正常偿还贷款时,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查看全文↓ 2014-04-21 09:48:24
  • 137****0357

    可以,但先要还干净上次贷的,看你现在房屋面积是否超过人均(你,妻子,孩子)28.81平,超了就使用不了

    查看全文↓ 2014-04-21 09:13:55
  • 154****3239

    都可以的,不会高

    查看全文↓ 2014-04-20 21:01:58
  • 159****7504

    公积金贷款只要公积金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的贷款还清就可以继续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4-04-20 16:48:16
  • 158****9303

    完全可以用公积金来贷款。
    公积金可以提出来支付房款,可以办理公积金按揭
    但是第二次办理公积按揭就会比第一次公积金按揭的利率高。至于调升幅度,各间银行都不同。
    如果你第一次置业是用公积金支付房款,并不是办理公积金按揭,那么,当你第二次置业时,是用公积金办理按揭,那么,利率还是按照**低的。

    查看全文↓ 2014-04-20 12:43:09

相关问题

  • 公积金只能用两次,根据相关的规定,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家庭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够使用两次,所以在购房的时候,无论是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只要家庭当中有一人,或者是和配偶,都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而且除了次数受限制之外,公积金也是有额度的,如果贷款买房后把公积金贷款额度用完了,之后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进行装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可以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但是所提取的额度不能够超过凭证上所显示的费用。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在提取的时候可以一次性的把账户当中的所有额度都取出来,但是就要进行销户。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可以一次性的把账户当中的额度取出,同时要办理销户。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可以一次性的把账户当中的额度取出,同时要办理销户。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账户当中的余额,而且提取的额度不能够超过本年所支付的房贷本息。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但所提取的额度不能够超过房租的额度。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都属于销户提取。

  •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两次。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再申请,也就是同一时间内只能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进行下一次贷款。

  • 公积金贷款最多能够使用两次,按照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一个家庭包括单身的申请人,最多只能够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来购买自有住房,而且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家庭成员当中如果有人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的次数,或者是一人使用的次数已经达到两次,再次申请的话是不予通过的,也就是说在结婚之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结婚之后,如果配偶也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需要先确定好所购买的房屋,并且签署购房协议。2、提交贷款申请之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3、凭借着抵押物的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机构进行评估。4、持出去的评估报告以及其他的材料进行贷款的申请,合格之后会办理担保手续。5、签署借款合同,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按期还款。

  • 按照目前的政策,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2次,即首套房和第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放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单笔贷款**高额度、**低**款、抵押物评估价值等都有关系。自2015年6月1日起,对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低**款比例为20%, 对于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低**款比例为30%,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发文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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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冠艺装饰的..我想你应该去法律部门去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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