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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量房买卖(抵押)登记

146****7268 | 2014-04-22 18: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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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9064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房东(抵押人)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买进房屋,并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而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房东欲将该房屋转让,在交易方式上同没有设定抵押的完全产权的房屋转让存在很大差异。
    根据《北京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抵押人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提前清偿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根据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或抵押登记是否已经注销,来判断交易的房屋是否可以转让过户,从而保护抵押权人(银行)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整个房地产交易体系的安全。
    一般而言,实践中有如下几种既符合法律规范,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模式,供房屋买卖的双方选用:
    1、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且没有充分利用买方的首期房款参与还贷,不是**为经济的解决方案。
    2、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流动价值,盘活了买方的首期房款,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的**大障碍;缺点是,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如果遇到恶劣的房东,利用买方的资金帮他还贷,进而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再将该房屋转卖他人后逃匿,买方既不能取得房屋产权,又让首期房款血本无归,到那时,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追讨,就非常被动了。因此,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房东的贷款余额,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的服务,补足差额。如此,仅需支付一笔合理的垫资服务费,就可以实现融资,进而完成交易。
    3、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贷款(转按揭)手续,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地配合,将是交易成败的关键。因此,买卖双方在准备采取转按揭的模式解决上述抵押问题之前,必须向相关方进行充分咨询,明确银行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切不可草率为之。

    查看全文↓ 2014-04-22 18: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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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没有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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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个人证件,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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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市中有新房和二手房之分,但是还有存量房和增量房之分,那么什么是存量房呢?个人存量房如果需要买卖如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呢?很多买完房子等着投资的购房者会比较关心此类问题。对于想买存量房的购房者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什么是存量房? 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是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二、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个人持有的存量房(除已购公有住房、政策性房外)出售,并已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手续,符合转让条件的。 三、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至收件窗口申请。 2、受理岗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收件收据》; 3、审核登簿审核岗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缮证制证岗位根据审核结果打印权属证书。 5、发证申请人至发件窗口取证。 法定期限为6个工作日(须公告的另加公告15天)。(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四、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 1、 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转让人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同意交易声明;  5、 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 6、 拍卖成交的,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7、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提交补签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缴清 证明及完税凭证; 8、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提交减免税申请表及证明; 9、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预告登记证明; 10、存量房已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 五、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事项收费 1、房屋交易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营业性用房2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写字楼)12元/平方米;生产性用房(含仓储用房)7元/平方米;车库14元/平方米;车位300元/个;其他用房4元/平方米。存量住房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2、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3、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元/件、非住宅700元/件; 4、工本费:第二本起,每本10元。办理机关: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受理模式。其中,思明、湖里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B厅收件窗口申请,岛外各区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以上是对厦门存量房的相关介绍,存量房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的,存量房在出售时必须是去的产权证书的否则是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准备买存量房的购房者一定要确认该存量房已具有产权证书然后在进行交易。

  • 存量房可用买卖,买卖流程如下:①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即通过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的再次买卖,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②签订购房合同,即房屋转让协议书,双方在中介交易或是个人交易,要签订购房合同做为房产证无落实之前的执行规定规范。③到当地的交易部门进行房产买卖登记申请,交易结束间,房屋产权证由房产交易留置。申请房产交易时要带齐相关资料让房产交易部门审核。④房产交易审核交易的资格以及内容,通过的房屋可进行房产过户手续。⑤房产过户流程,缴纳房产过户费用,费用有契税、营业税、土地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缴纳税费利用税费缴纳凭证办理接下来的过户手续。⑥购买房屋的需要携带相关资料领新颁发的有购房人名字的房产证。

  • 其实就是一般二手房的收费标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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