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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拿出来 用吗,谢谢

153****1316 | 2014-04-24 10:00:38

已有16个回答

  • 153****1995

    网上提前预约,在去柜台办理修改密码后就可以取了,但是只能取自己那一部分。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57:34
  • 134****6726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6:36
  • 154****5356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6:31
  • 143****4511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6:25
  • 142****4649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6:19
  • 159****5832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6:14
  • 157****3609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6:09
  • 154****8522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6:03
  • 133****2156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5:57
  • 141****7396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5:52
  • 153****8059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5:43
  • 147****6484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5:37
  • 152****4708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5:29
  • 136****2158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5:24
  • 148****9795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5:21
  • 143****9314

    自己部分可以拿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0:35:16

相关问题

  • 想要提取账户当中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的这几个条件:1、用来购买自有住房。2、用来偿还商业贷款的本金。3、用来支付房租。4、用来支付自己住房的装修费用。5、个人或者是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用来支付医药费。6、遭遇到突发事件后,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7、已经到了离退休的年龄,或者要到国外进行定居,户口迁出本市,并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可以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并且销户。因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有一些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的,大多数用于住房目的的提取是一年一次,而且总的提取额不能够超过所使用的总费用,可以先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提取即可。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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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深圳住房公积金网面查!·或是买房做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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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2020年的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城市保障类型的住房,那么可以将公积金全部拿出来作为**进行付款,但如果不是保障类住房,那么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是不允许拿公积金做**的,因为公积金只能用来充还贷款,并且冲还的方式有年冲和月冲。虽然公积金不可以作为**款项,如果采用的是其他类型的贷款,并非公积金贷款,那么在付完**款之后,但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通常情况下,购买新建住房的情况时,那么只需要凭借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发票、公积金卡以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如果是购买二手房时,那么就凭借购房合同或者是《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等相关材料,进行公积金提取而提取的地点通常就是公积金服务大厅,或者是在公积金承办的银行网点。另外,如果采用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公积金的余额是不能动的,并且余额也会每月的冲抵贷款。

  • 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可以取出来,梅州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本省内的外地买房的。根据《梅州市提取公积金提供材料》在本省范围内直接向开发公司购买自住房的所需材料: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20%以上);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二手自住房的所需材料:不动产权证(一年内);契税完税证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扩展资料: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材料》非住房类提取公积金规定:《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三份(一年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发票;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申请人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异地缴存的,需提供缴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并打印个人近期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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