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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厂房,工业用地,一亩地5万左右,贵不贵啊?

157****5658 | 2014-04-24 20:33:23

已有2个回答

  • 131****5371

    看在什么地儿了
    现在一、二线城市10年前早就不止这个价了 有价无市
    据工业地产专业营销机构——招商通市场评测:工业用地这块在二、三线城市的**空间**大。像你这一亩5万块的价格。如果在三、四线城市价位还是很合理的。

    查看全文↓ 2014-04-25 10:15:00
  • 155****2658

    真心帮助,绝非广告,网络购物**火爆的是服装这一块,这个人人都知道,精确点就是女装**火,你如果想开店的话 我可以帮助你提供货源,我这里是韩版女装,批发商,你即可轻松开带你,轻松赚钱,有问题可以问我

    查看全文↓ 2014-04-24 20:39:57

相关问题

  • 工业用地每亩的征收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政府征收时都会公开公告征收标准的,自己到 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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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所有的土地都有规定的使用性质,所有权只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变更使用性质必须申报。建厂房的话  1、是否拥有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该宗土地现在的城市规划是否允许进行工业建设,是否取得施工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  第一,要办理工厂的相关手续(如果是新开的),搬迁的就得办理搬迁手续  第二,要拿工厂的关手续到土地管理局去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在此同时要到环保局地相关部门去办理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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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综上所述,如果当地出现征地的情况,可以用用本文的相关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了商业用地征地的情况,要是房屋和土地是分开补偿的话,将有可能按土地商业用途补偿,房屋以及地上的附着物都有可能重置成新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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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您反映的问题来看是这样的,如果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也可取得所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应按照此《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您所提到的工业用地不允许建设厂房的原因,其一可能您是通过协议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原本所设定的土地用途与现行的城市规划用途不一致所导致的。其二可能是你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过小,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关要求不符,故不予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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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厂房资产买卖转让过户的流程如下所述(土地性质:出让):厂房买卖过户环节一:到财政契税征收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卖方自建的相关原始资料(如建筑安装发票等)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有地税部门开具的房产买卖发票的一起提供)3、房产交易评估中价机构出具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不一定要求)契税征收依据:1、厂房买卖双方协议价(或发票价)不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低计税价格时,直接根据协议价计征契税,发给契税证。2、协议价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低计税价格时,要求提供房产交易评估中价机构出具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后以不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低计税价格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计征契税,发给契税证。厂房买卖过户环节二:到建设房屋交易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3、契税证4、房屋交易部门提供要求填列的其他表格该环节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仅收取房产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厂房买卖过户环节三:到国土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3、契税证4、已过户到买方的房产证5、国土部门提供要求填列的其他表格该环节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仅收取过户手续费、工本费。以一百万元的转让价格为例,仅收取1200元过户手续费。上述三环节中,除契税征收部门有可能要求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外,后面的建设房屋交易和国土部门都不要求提供房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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